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5957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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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有 效 性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加强共享单车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 2018-05-16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担当、积极探索,通过出台单车企业考核办法,每周曝光不文明骑停用户名单,联合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加强整治等多种方式,惩治不文明骑停行为,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绿色出行文明体系。
   “政府+企业”责任共担,有奖励也有处罚。 为加强激励和约束企业的有效管理和维护,5月4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升级”出台。新的考核办法除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和信用分以外,重点增加了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共享单车企业将有怎样的激励措施,通过返还车辆、奖励信用分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主体参与、自主整改,确保单车停放有序。另外,通过督促企业完成本市工商注册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高效、专业、稳定的运维团队,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员。目前哈罗、摩拜已完成工商注册,ofo已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三家公司均已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整治+管理”工作齐抓,群众满意论成效。 自共享单车投放义乌市以来,十分重视对共享单车的日常管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义乌市投放的共享单车总量已经超过了10万辆,针对义乌市共享单车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的特点,执法局通过多方共治、清理调离、加强监管等多举措,保障市民安全出行。一方面已全面暂停新增车辆投放,另一方面全面清理超量投放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调离义乌车辆4400余辆,共清理共享单车3600余辆,曝光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100余起。
   “信息+传统”同作,共管共治新格局。 本次出台的停放秩序考核办法新亮点是采用信息技术化手段,对单车停放秩序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由各大队、信息采集员队伍对辖区内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通过执法通对单车乱停放等情况进行拍照上报,由执法局指挥中心将问题派发至各企业,企业接受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大大提高了发现、整改、反馈这一反应链的反应时间。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构建覆盖全面、政企联动、快速反应的现代化系统,实现对共享单车企业运营维护活动全程监管、全程巡查、全程指导。(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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