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55609 发布机构 浙江省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个抓手”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发布时间: 2018-05-24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有效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严格制止渣土车辆沿街抛洒、随意倾倒、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变被动执法为主动管理,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以“三个抓手”为切入点,有效遏制渣土运输中各种违法行为。
   服务前置,源头管理。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组织执法队员上门对辖区内新建或在建工地告知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有关规定及清运许可办理相关程序,提高工地规范化处置建筑垃圾意识;同时及时了解工地内建筑垃圾产生方量、处置方案等情况,详细掌握辖区工地各项信息。
   突出重点,强化宣传。 辖区中队积极构建管理双方联系平台,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库,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宣传施工涉及的法律知识,耐心告知其有关的管理规定,同时根据渣土联系单对经过审批的施工工地清运渣土时,从渣土清运时间、路线、相对应车牌、是否开启GPS等方面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工地加强出入口管理,禁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防止“滴、漏、撒”现象发生。
   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辖区中队采取日夜全域巡查“24小时无缝对接”方式,切实做好无证清运、乱倾倒行为查处工作。对于未经审批私自出土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无证清运的渣土车,一律查扣并予以高限处罚;对于清运车辆沿途抛撒、带泥上路和随意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规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最高限额的处罚;特别是对于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从严打击,绝不姑息。
  自五月份以来,戚家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累计查处四起违规清运建筑垃圾案件。持续的高压打击,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清运、乱倾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