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8-64455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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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全面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步伐


发布时间: 2018-06-26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建筑业作为嘉兴市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和富民安民的基础产业,自“十二五”以来一直发展迅猛,全市完成建筑业施工总产值从2010年的589.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056.4亿元,增长79.1%。为进一步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力度,助力建筑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近日,嘉兴市制定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政策,从2018年7月5日起,全面实施《关于推进嘉兴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业的若干意见》,扶持本市建筑业发展。
   一是鼓励企业加快转变建造方式。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荣获省“建筑强企”称号,资质晋升特、一级的企业,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
   二是鼓励企业优化产业结构。 鼓励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对按规定采用EPC等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揽项目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明确不会收取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类保证金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并免征符合条件的小微型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鼓励企业强化科技创新。 对获得国家、本省或本市建设工程专业奖项的优质工程,建筑业企业可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向建设单位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对获得企业技术中心、工法以及其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科技成果,由同级财政应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四是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 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承建的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省级奖项(杯)的,经部门认可后可享受本地相应奖项的优惠待遇。
   五是鼓励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文件规定享受嘉兴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承建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级以上奖项的建造师,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等评优评先候选人。(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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