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万达广场(大商业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04 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义乌万达广场(大商业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18年6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厅科技设计处  孙东云,电话:0571-87052842。
  附件:义乌万达广场(大商业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