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与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9-01-18 15:22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下同心、奋发有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有特色、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持续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放管服”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的“五个一”管理体系。项目报批全流程提交材料从原来的240多件减少至80件以内,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快,行业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与全省公共数据对接交换,“破孤岛、推共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的104个主项、222个子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15个民生事项子项实现“一证通办”。资质资格类办事事项网上审批服务,60%实现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五个零”智能化办理;高质量完成温州市瓯海区等7个县(市、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高度肯定。

(二)保障民生实事取得新成效。始终把“为了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刻把握房地产的民生属性、经济属性、城市竞争力属性、金融风险属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全年,销售新建商品房9755万平方米,开发投资9945亿元,连续第三年创新高。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加快,杭州、温州、绍兴和义乌、嘉善住房租赁试点全面完成并推广,全省租赁住房供应量显著增加,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建成运行。住房保障力度前所未有,开工棚改安置住房40.6万套、为前两年总和,棚户区改造开工率139%,居全国第一;新增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1.91万套,分配率为所有政府投资公租房总数的97.8%,为历年最高;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3451户,完成投资1642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省净增缴存职工62.9万人、实缴职工达691.5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378.2亿元、缴存总额达9369.4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631.5亿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记录。危旧房治理改造扎实推进,全面完成第二次城镇危旧房大排查,治理改造农村C级危房12.2万户、困难家庭危房1.2万户,提前半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两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绿道、城区停车位和农村公厕等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如期完成,全省新建绿道1286公里、城区新增停车位139397个、新建改造农村公厕52861座,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三)提升城乡功能取得新成效。坚持新发展理念,提升城乡品质和功能。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整改进展顺利,近岸海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提标改造和“十二五”规划遗留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能力建设等年度任务如期完成。“三改一拆”强势推进,全年共拆违2.05亿平方米、“三改”2.63亿平方米,其中城中村改造9287万平方米、旧住宅区改造1.25亿平方米,受益群众130.93万户;拆违涉及土地20.16万亩,“三改”涉及土地20.33万亩,拆后土地利用率达83.5%。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全省1191个小城镇已有1100个完成整治、完成投资1566.53亿元,分别占三年计划的92.3%和99.4%。“创建制”整治环境卫生、“销号制”整治环境秩序、“项目制”整治环境面貌全面落实,驻镇规划师制度、街路长制、“两站两员”等实现全覆盖,驻镇规划师制度被住建部发文点赞,美丽城镇呼之欲出。世行贷款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综合治理项目荣获世行“可持续发展副行长奖”,为全球15个获此殊荣项目之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持续推进,突出“三化四分”治理,重点抓好源头分类减量和末端处置能力提升。一年来,城镇生活垃圾增幅控制在2%以内,比上年少增3个百分点,全年少增生活垃圾87.7万吨;21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系统,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0个,各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处理方式优化,全年垃圾填埋量较2017年减少214万吨。城乡污水处理提速增效,全年,新(扩)建2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72.7万吨;启动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已完成33座),完成21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和2210公里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减排目标等年度任务全面完成;808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目前,全省建成并运维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达到20460个,占总数的75%,是全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管理的唯一省份。城市建设管理和执法效能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派驻全覆盖,全面实施综合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率先开展“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和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供水和节水、燃气和道路桥梁安全等其它城市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全年,建成海绵城市123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57公里。

(四)打造风貌特色取得新成效。围绕山水相依、城乡互融、自然与人文相得益彰,大力推进美丽城乡建设。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完成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成果上报、舟山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审批和杭州、宁波等城市共11个项目的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管理试点;完成75个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域全覆盖。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全面启动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一批重点项目有序展开;广泛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四边三化”行动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创成省园林城市1个、省级园林城镇11个。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全省共完成19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划定36个历史文化街区、确定3304处历史建筑,新增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名村16个;234个村庄被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达到635个,总量位居全国第四。高度重视资源保护管理,努力彰显“浙山浙水浙乡愁”特色,余杭超山等7处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复,雁荡山国家级名胜风景区总体规划上报国务院审批。

(五)推动建筑业转型取得新成效。瞄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建筑业稳步健康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国前列。建筑业总产值近2.87万亿元,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12%,;特级企业达到78家(双特级3家),建筑业外向度为49.1%,居全国第一。建筑工业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692万平方米,占比18.1%,增幅达5.1个百分点;实施住宅全装修项目3101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4%,领跑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稳中向好。创鲁班奖工程12项,国优金奖1项、银奖13项,居全国前列;较大安全事故零发生,一般安全事故30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全国平均值低20个和22个百分点。

(六)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纵深推进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上级决策指示。高质量抓好巡视整改,坚持把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和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真抓实改。探索创新系统党建联动工作,厅机关17个党支部分别与11个设区市的19个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结对联动;加强行业宣传,“浙江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等“一网三号”办得有声有色、“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形成品牌亮点;东西部协作、新疆和西藏对口支援、扶贫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深化。持续打好作风转改组合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6条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调研做法在全省市委书记例会上作为政府部门的唯一代表进行了经验介绍。重视加强清廉建设,针对行业特点,研究下发《关于“清廉住房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1条具体要求。聚焦依法行政,对7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的22个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01件、证明事项83项,以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形式抽查市县建设部门文件280件、行政执法案卷360余份,全面修订全系统462个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信访工作形势总体稳定。

2018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大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2018年,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摸排线索、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发放扫黑除恶公开信26.5万人次、入企宣传1.62万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11件、移送87件、配合查处19件,新出台加强行业监管政策文件46件。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型城市化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高质量、可执行、补短板、有规则、重持续”的工作导向,克难攻坚、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是要高质量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以“更舒适居住条件”为己任,高质量构建“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城镇住房保障“两手抓”,进一步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一是加快建立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杭州、宁波两市要尽快拿出“一城一策”方案,其它城市也要研究出台实施方案。要加大市场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二是不断完善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摸清保障需求底数,创新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共有产权房政策探索。同时,进一步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赁补贴标准、规范后续管理。推动温州和诸暨、新昌全国公租房运营管理试点,力争在全国公租房运营管理上出更多的“浙江标准”。三是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把改造标准和政府负债这两个底线,既要一鼓作气、持续用力,对已启动项目要加快进程、力争早建成,对新开工项目要抓紧确定、尽快启动,真正将棚户区变为美丽城区;又要注重规范、防范风险,严格界定棚改范围和标准,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防止债务风险,及时研判融资政策调整对棚改项目推进的影响。总结推广温州和绍兴越城区、杭州望江区块等棚改经验。今年,全省计划新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化安置)18.3万套;公租房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达到20万户以上。四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注重提升支持能力,防范资金风险。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净增30万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1100亿元以上,稳定支持住房消费1200亿元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达到85%以上,并控制在合理水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在万分之四以内。五是进一步做好城乡危旧房治理。城镇危房,今年要完成已鉴定确认的6582幢、557万平方米危房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完成1000台加装任务。农村危旧房,要突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实行即时救助机制,做到发现一户、补助一户、解危一户。六是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创新发展。重视物业服务行业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服务创新,总结推广杭州等地以党建引领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经验。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构建以信用等级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明确物业企业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垃圾分类、消防设施维护的基本标准和工作职责。

(二)以“功能提升”为导向,高质量加速“城乡建设”美丽蝶变。通过“抓重点、补短板、保安全、促转型”,不断促进城乡物质更新与功能复兴,提升以人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补齐市政设施能力短板。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城镇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年,完成800个生活小区创建工作,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完成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全年新增主城区停车位1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5万个以上,城市道路网密度提高到每平方公里7.8公里以上。完成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宁波市、嘉兴市海绵城市3个国家试点任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扎实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四边三化”,建成50个优质综合公园、50条绿化美化示范路和50条街容示范街;推进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和美丽系列载体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镇创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全年,建成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00个以上。全面实施世行贷款千岛湖项目。三是持续推进绿道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生态自然、惠及百姓”原则,全年新建绿道继续保持在1000公里以上,各市、县(市、区)编制完成并组织实施大花园骑行绿道网建设方案。四是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抓好农村公厕、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及村容村貌提升,建立健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加快美丽宜居村庄全域创建。今年,启动136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全省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10%以上。

(三)以“别样风采”为标尺,高质量绘就“城乡设计”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和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的指示要求,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着力抓好具有浙江地域特色 、独特韵味魅力的城乡设计,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一是加大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指导各地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突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健全完善保护措施。今年,完成第六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申报审查并上报;总结推广杭州、宁波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经验,在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和临海、龙泉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全面推广“拯救老屋”松阳模式,加快推进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开展100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二是加强浙派民居打造和农房建设管理。深入开展浙派民居科学内涵、设计要点和基本元素的研究,鼓励和推动设计师下乡,推动村庄设计编制和落地试点建设,开展各地农房通用图集修编和优秀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印。认真实施《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责,全面推行农房带方案审批制度。今年,省级村庄设计落地试点11个、农房设计落地试点10个;组织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三是大力推进城市设计全覆盖。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系统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推动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指导各地开展城市设计编制,明确城市整体景观风貌格局,把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的形象要求转化为直观清晰的管控指标体系,推进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和街道设计,增强街区活力和特色。

(四)以“精准精细精致”为底色,高质量塑造“城市管理执法”的“浙江名片”。要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评价体系,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完善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标准,建立城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要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健全绿色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广绿色建筑,增强城市宜居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95%。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借助“城市大脑”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入探索和大力推广宁波“非接触性”管理执法等新方法、新模式。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维管理,加强城镇供水排水、燃气、道路桥梁、环卫设施和城市公园等风险排查及隐患治理,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

(五)以“服务企业”为重点,高质量提升“建筑业”行业竞争力。深化建筑业改革,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确保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加快打造“中国建造”标杆省。一是着力抓好转型发展。做大做强专业资质企业,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比重;创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试行“业绩跟人走”,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总数达到80家以上(其中新增市政、公路等特级企业2-3家)。二是着力抓好开放发展。聚焦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研究出台建筑业“走出去”政策,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协调机制,争取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培养、引进国际化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提升国际竞争力。全年,力争对外承包营业额达到100亿美元以上。三是着力抓好绿色发展。加大建筑工业化示范推广,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考核督查,确保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6000万平方米以上,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3%;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力争全年新建钢结构住宅占新建装配式住宅面积12%以上。四是着力抓好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与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制度,培育一批品牌企业,发挥政府工程在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项目落地。五是着力抓好安全发展。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工程建设,提高住宅工程品质;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大风险源管控,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擦亮“无欠薪”品牌。同时,认真抓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

(六)以“最多跑一次”为引领,高质量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在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上先人一拍、做深做实。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完善并全面推广应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与“多规合一”项目生成协同平台无缝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系统功能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运维监管等领域延伸;完善审批效能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告知承诺审批等改革,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确保到今年6月,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总结提炼省域层面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浙江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以“一张网”建设为核心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系统数字化转型,着力构建流程再造模型和数据共享模型,加快推动掌上办公和掌上办事。厅本级不涉密政务和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与省政府“浙政钉”和“浙里办”全面同步、全面融合,切实提升行业标准化、数字化审批服务水平。

(七)以“无违建创建”为抓手,高质量驱动“三改一拆”动能转换。围绕省委提出的“到2020年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基本建成无违建省”的目标要求,坚持“拆、改、建”并举,将“三改一拆”工作向融合发展、绿色发展转变,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一是拆违控违要持续发力、一抓到底。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要求,完善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动态管控,切实做到新增违建全面禁止、存量违建应拆尽拆。二是“无违建县(市、区)”创建要再造声势、再出重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创建进度,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完善考核验收办法,提高创建和验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已创成的,要开展经常性“回头看”,落实黄牌警告和摘牌措施,确保过硬。三是拆后土地利用要补齐短板、发挥效能。结合实际创新城中村改造模式,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拆后土地的有效利用,重点解决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欠账”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拆迁补偿、回迁安置等问题;结合环境综合治理、街景立面整治、市政配套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实施对精品示范道路、精品示范铁路沿线的动态管理,扎实推进桥下空间管理利用。今年,要创成5个“无违建县(市、区)”、20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实现全省建成区1676个城中村改造任务全部清零,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老旧小区改造样板。

(八)以“美丽城镇”为蓝图,高质量谱写“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新篇章。一方面,要高质量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三年任务,确保收好官、转好身。目前,全省还有91个小城镇整治任务,这些小城镇大多体量大、欠账多、底子薄,各地要集中力量、蹲点作战、逐个突破,确保全省1191个小城镇一个不落、全部完成,圆满收官。同时,突出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深化驻镇规划师设计师、环卫保洁、街路长和网格长制、两站两员、线乱拉管控等长效机制,提升现代城镇治理能力。另一方面,要高站位谋划并启动全省美丽城镇建设,确保谋好篇、开好局。围绕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以“百镇示范、千镇美丽”工程为载体,全面开展环境美、功能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和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今年上半年要部署启动。

(九)以“零增长、零填埋”为目标,高质量打赢“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关键战。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照“两个零”目标,倒排时间,“清单”管理,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制度创制、能力提升、文明风尚等“五大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和建设一批二次分拣中心,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垃圾分类体系,打通垃圾治理“堵点”,加快实现“生活垃圾不出县”。今年,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和200个商业街(居住小区)“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建成16座垃圾焚烧和餐厨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再启动15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建设。

(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质量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好态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指导推动系统党的建设。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和建设发展,找准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二是突出基层建设。指导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深入推进以“队伍联建、任务联抓、难题联解、改革联推、品牌联塑”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党建联动,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量。三是突出文化建设。大力培植以“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文化,深入开展“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抓好行业信息宣传工作,传播正能量、激发内动力。四是突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和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信访防范化解和维稳信访基础工作。五是突出清廉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和厅党组《关于“清廉住房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锲而不舍纠正“四风”,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今年,我们要继续下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全面落实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对口合作协议,不断加大对新疆、西藏对口支援和对青田县的扶贫结对帮扶力度,落实支援帮扶资金、项目,提高合作、支援和帮扶成效。

我们要持续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行业打击重点,全面摸排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找准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行业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我们要加强对系统各级机构改革的指导,主动协调有关方面,按照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要求,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建立健全设置科学、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职责机构体系,不断推进行业系统健康深入发展。




2019年工作需要把握的几点要求

同志们,今年工作任务艰巨、充满挑战。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当前经济形势“危”与“机”同生并存,要求既要看到成绩又要看到问题,既要看到机遇也要看到挑战。从当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将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更多的风险挑战;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脆弱,企业经营困难加重;消费增长放缓,投资增长乏力,市场预期不确定,房地产等领域潜在风险,持续健康发展面临很大压力。我们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科学论断,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5大新机遇”,正确理解车俊书记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5个浙江新机遇”;充分看到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和诸多优势,特别是全省近800万建设人的聪明才智和创新实干精神,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正确把握“时”和“势”,清醒看待“长”与“短”,坚定信心,抢占机遇,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可执行、补短板、有规则、重持续”发展。 

(一)要紧紧围绕“高质量”,主动对标融入,在更大格局上推进发展。建设系统承担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多、任务重,且多与民生相关,领导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心、社会高度关切,必须矢志不渝向前行、勇立潮头建新功。要着眼大格局、秉持大胸怀,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至上,自觉把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融入到全省及至全国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既一马当先做“先锋官”、又舍得付出甘当“马前卒”,使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切实把干实处、走前列、立潮头要求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对标先进、放眼全国,全面拉高标杆、勇于争先担当,敢于跟最强的比、善于向最好的学,在新起点上翻篇归零再探索、重整行装再出发,努力使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越来越好、发展质量越来越高。 

(二)要紧紧围绕“可执行”,加强统筹设计,在更深谋划上推进发展。工作谋划是推动发展的“工程图”,是工作落实的“指挥棒”。现在新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目标任务都已明确,市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筹划新年度工作。一个是,要“上接天线”。准确领会决策意图、吃透指示精神,提高工作谋划的前瞻性全局性,重点是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对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新年度“十个高质量”工作任务,进一步量化指标、细化措施、明确要求,切实在思路上对焦、在目标上对表、在项目上对接。另一个是,要“下接地气”。充分考虑“当前”和“当地”,确保任务指标切实可行、措施要求务实管用,真正做到可操作、可落实、可完成。同时,在工作筹划设计中,要注意处理好抓重点与抓全面、抓短板与抓样板、“托举”目标与“兜底”指标的关系,确保年度大项工作完成得很精彩出“亮点”,基础性工作抓得很精细强“品牌”。

(三)要紧紧围绕“补短板”,着力破解难题,在更实举措上推进发展。敢闯敢试、实干创新是浙江精神的本质所在,是浙江富民之源、强省之路。当前,住房城乡建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应对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敏锐洞察的眼光,更需要攻坚克难、突破瓶颈的决心勇气。各级都要对当前工作来一次大盘点、大分析,找难点、查短板、寻弱项,看一看“难在哪里”“短在哪里”“弱在哪里”,确实做到心中有数。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重视用创新的观念和方法来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阻碍,拿出切实管用的真招、硬招、实招。比如,面对房地产市场风险,如何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确保“三稳”目标实现;再比如,面对企业困难,如何深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举措,放大政策红利,全面落实促进建设行业民营经济发展的“10条意见”,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积极响应省委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号召,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进一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特别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要集中力量攻关研究,逐个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应对举措,推动理念变思路、思路变举措、举措变成效。

(四)要紧紧围绕“有规则”,强化刚性导向,在更高绩效上推进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方面,任何工作包括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考核工作成效等,都要事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体现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工作、定下的事情,包括我们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绝不能讲条件、搞变通、做选择。要雷厉风行、讲求效率,马上行动、紧抓行动;要精益求精、好上加好,把工作落实到极致、潜力挖掘到极致,多创造“超出预期”的佳绩;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目标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找准具体的实践路径,把精力用在谋实招、办实事、解难题上。

(五)要紧紧围绕“重持续”,着眼长远长效,在更好口碑上推进发展。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创造不少好的业绩,“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都创造了不少“浙江模式”、全国经验;绿道建设、厕所革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工作都极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把完成好当前任务和保持常态长效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考虑目标任务的完成,更要考虑任务完成后的巩固深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让老百姓持续共享发展成果,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努力干出住房城乡建设新气象,干出老百姓好口碑。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