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22 15:04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

  继续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做好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审议准备和贯彻实施工作,完成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参与《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制定,提出的多条意见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采纳吸收。研究答复国家、省和各市立法征求意见90多件次。指导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市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物业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等方面地方立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未出现被纠错或者企业、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清理201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23件、宣布失效21件文件,并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114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提出清理建议。

  二、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和基层办事需求,坚持以减事项为原则,动态调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2018年12月最新一版指导目录确定全省系统办事事项104个主项、222个子项,较2017年底减少15个主项、219个子项,8月底前所有事项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梳理全省系统“一证通办”民生事项清单,确定14个主项、30个子项的民生事项,范围涉及住房保障、公积金管理以及城镇居民供水、燃气服务等多个方面,明确其中15个子项实现“一证通办”,11月底前已按计划全部实现。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证明清理工作部署,梳理证明事项83项,建议取消69项。对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向省审改办提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议。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省法制办提出涉及7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共22个条款的修改建议。

  三、进一步提高应诉案件办理水平,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2018年办理行政应诉(含行政复议答复)案件78件,其中7件为2017年结转案件,71件为2018年新收案件,新收案件数量较2017年增长31.48%。对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诉讼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并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和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按照要求参加调查、询问、庭审等活动,努力做好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相关工作。自觉执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修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反复研究、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为规范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为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对11个设区市和1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查,抽查了近280份文件和360份行政执法案卷,当场反馈评查意见,并将专项督查情况汇总后全省通报,同时评选出全省十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督促指导市县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梳理确定我厅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个性清单,明确全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认真落实厅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采用重点集中辅导学,课余时间自己学的灵活学习方式,分别在4月、11月先后组织厅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新修订宪法、监察法;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利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加强自学,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省法制办网站、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浙江建设》等载体进行普法宣传。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编印《建设法规汇编(2018版)》,作为普法资料向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2000多套。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热点问题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举办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处(科)长暨公职律师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规知识考试,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以考促学,共3100多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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