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19-73985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湖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
|
||||
冯志强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外来务工群体安居保障的建议》已转我厅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认真落实政策,积极开拓创新,坚持分层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取得了实效。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新开工建设了30余万套(间)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和集体宿舍,改善了数百万务工者的居住条件。 一、着力构建多渠道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一)通过建设农民工公寓进行保障。200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49号)中就明确提出,要引导支持用工单位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问题。2008年,省政府将农民工公寓建设纳入对各市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考核。各地积极响应,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建设了一大批农民工公寓,解决了许多企业用工的居住问题。如杭州市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项目的独立选址、建设及相应的审核、配租、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累计开工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62万平方米。 (二)通过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保障。我省自2003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已经建立了由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到2010年底,已经全面实现了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了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从2010年起我省又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92号),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截至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已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应该说,只要他们符合当地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件,都可以申请相应的城镇住房保障。为充分发挥公共租赁房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作用,努力实现精准保障,2017年,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字〔2017〕251号),要求各地可在每年新增或腾退房源中,面向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集中配租公共租赁房。如湖州市近年来面向教育、环卫等领域的住房困难职工,累计实施公租房保障2168户,其中您所在的吴兴区为1808套。 (三)支持企业自建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保障。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79号),从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资金筹措、税费减免等方面明确了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公寓、集体宿舍)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我省企业等社会力量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如湖州市积极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累计开工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11.16万平方米、25018套,其中您所在的吴兴区3204套,解决了一大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通过建设“蓝领公寓”进行保障。2017年7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要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杭州市作为国家住房租赁市场试点之一,在“蓝领公寓”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经济开发、萧山、余杭等城区到2020年底前要累计筹集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4万套。同时,政策还规定“蓝领公寓”原则上应布局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交通相对便利、配套相对齐全的区域,充分利用存量改建、合理利用增量新建的方式筹集集体宿舍形式的房源,且租金标准需略低于同类地段市场租金,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所在单位向相关部门进行租赁申报。 二、积极争取资金专项用于园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省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公租房小区内的道路、供排水、供电、工期、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物业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为公租房配套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我省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8亿元直接支持工业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我省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净流入地,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很大,要彻底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正确面对,逐步加以解决。在此,非常感谢您就此问题向我们提出的建议,也为我们解决问题提供了思路。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工作。 (一)统筹安排,充分利用企业配建公租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划出一定数量企业配建房源来统筹使用,供应给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园区用人单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如您所在的吴兴区企业配建房源3204套,虽已全部分配完毕,但通过流转还可腾退12套,下一步吴兴区计划将流转腾退房源统筹安排给有需要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创新举措,加大外来人员的政府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公租房的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及时调整,加大清退力度,利用清退房源安置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公租房的使用率,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如吴兴区今年已腾退27户,全部用于实物配租,下半年预计腾退15户,也将即时用于实物配租。二是积极推行租赁补贴发放,针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租赁补贴保障,资助直接通过市场租赁房源快速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有利于化解因房源紧缺而产生的矛盾,同时增加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选择权,推动外来务工人员更好地融入本地。如吴兴区去年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35万元,涉及66户。下一步,还将降低门槛,提升保障标准。 (三)完善政策,继续延伸公租房保障范围。要求各地采取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保障范围等措施,将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如推动湖州市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取消户籍与户籍取得时间限制,突出住房解困,重点解决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住房困难。 (四)拓宽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建设新房源。继续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如湖州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对住房的更高期盼,计划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自持物业的新房源,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的居住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衷心感谢您对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徐剑 0571-8705416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2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