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19-7401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温164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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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建勇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温164号建议《关于借鉴德国模式提升我省公共场所厕所环境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公厕环境的关心与支持。您以借鉴德国模式对我省“厕所革命”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按照以固定式、附属式为主,社会公厕为辅,移动式公厕为补充的工作思路,加大城镇公厕建设和提标改造力度,优化功能布局,提高男女厕所比例,推广设置第三卫生间,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互联网+”等针对性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厕难找”、“厕难用”、“厕难管”的问题。目前,全省城镇公厕约9000座,男女厕位比例1.28:1,其中一类公厕900座,二类公厕4900座,三类公厕3150座。2018年,全省又新建城镇公厕452座,提标改造1167座。总体上看,全省公厕的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建设标准逐步规范,管理水平日益提升,已基本满足群众的需要。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力度,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编制完善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市结合本地公厕现状、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变化趋势,依据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等技术规范,科学编制近远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同时,将公厕数量、布局、男女厕位比例、景观化设计、方便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等人性化设施设备相关指标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是提升公厕长效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城镇公厕“所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的要求,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 三是融入智慧科技理念。实施“互联网+公厕”,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城镇公厕基础数据联网,利用全国“城市公厕云平台”、“GIS”(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快速寻厕及评价、投诉和反馈功能,提升公厕智慧化管理水平。试点环境智能检测系统,对异味(氨气、硫化氢等)、如厕人流计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增加保洁人员及保洁频次,确保公厕干净、整洁,为市民、游客提供更优质更精细的公共服务。 四是探索市场化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新公厕管理模式,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加强公厕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公厕日常运行管理,提高公厕保洁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公厕共建共享共治模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结合城市智慧监管平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媒体,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科普知识普及,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对我省公厕环境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城建处,葛恩燕 联系电话:0571-8989201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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