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19-7396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65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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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公厕革命”的四点建议》(第665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并商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厕所在内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厕所革命”。按照以固定式、附属式为主,社会公厕为辅,移动式公厕为补充的思路,通过加大城乡公厕建设和提标改造力度,优化功能布局,提高男女厕所比例,推广设置第三卫生间,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互联网+”等针对性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厕难找”、“厕难用”、“厕难管”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全省公厕的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建设标准逐步规范,管理水平日益提升,我省“厕所革命”取得阶段性成效,已能基本满足城乡群众的如厕需要。 公共厕所主要由城市公厕、农村公厕和景区公厕三部分组成。目前,城市公厕主要由建设系统所属环卫部门管理,旅游厕所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厕所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管理。2018年,全省新建城镇公厕452座,提标改造1167座。到目前为止,全省约有城镇公厕9000座,男女厕位比例1.28:1,其中一类公厕900座,二类公厕4900座,三类公厕3150座;旅游厕所完成新建、改扩建2172座,完成率108.6%,建有第三卫生间厕所726座,占比达33.4%,其中5A级旅游景区建有第三卫生间已累计超100座;农村户厕改造已超过98%。农村公厕改造50000座列入2018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临时由建设系统牵头负责,共完成52861座(其中对标改造39865座、提升改造6500座、补缺新建6496座),完成率105.7%。当前,各类公厕以保洁为重点的长效管理机制已基本建立运行。 2018年我省“厕所革命”重点是50000座农村公厕改造和2000座景区旅游厕所改造,这项工作被列为当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我厅于2018年3月份临时接手牵头管理农村公厕改造工作,为切实做好农村公厕改造工作,我们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确定范围。通过与省政府督查室、原省农办、原卫计委和原旅游局等部门对接,确定了我省农村公厕改造的范围为不包括由城市环卫所管理的城市公厕和旅游部门管理的景区公厕;农村公厕分为独立公厕和建筑附属公厕,公厕改造以独立公厕为重点,兼顾附属公厕;公厕改造分“对标”、“提升”和“补缺”三种,重点是“对标”和“提升”。 二是分解任务。在摸清农村公厕存量情况基础上,分解农村公厕改造任务指标,经各市确认后,报省政府督查室。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农村公厕改造,我厅联合省农办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农村公厕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造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四是编制改造标准。结合我省农村公厕改造要求,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按照“经济、适用、美观”的改造原则,起草《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 用于指导我省农村公厕的建设(改造)工作,该标准已于2018年4月底印发。 五是分配补助资金。省建设厅安排了2000万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厕改造,按照重点支持加快发展地区农村公厕改造的原则进行分配。 六是绘制《农村厕所改造作战图》。以时间进度和改造任务完成率为控制节点绘制作战图。 七是提出推进举措。联合原省农办印发《加快推进落实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任务指标、确定改造标准、明确管理职责、做好项目管理、严格实施进度、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2018年9月19日,以省政府名义在绍兴市召开全省农村公厕治理和污水治理现场推进会,对农村公厕治理改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八是强化考核工作。会同原省农办、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公厕改造工作考核办法》,用于年度农村公厕工作成效考核,经考核,2018年度农村公厕改造工作考核优秀的设区市为绍兴市、衢州市、嘉兴市和杭州市;优秀的县(市、区)为余杭区等28个县(市、区)。 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农村公厕改造工作仍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公厕革命”不能简单理解新建、改建,超大面积、超豪华装饰、高标准投资建设的“高、大、上”公共厕所、“公厕革命”关键在补齐城乡公共厕所建设分布点不足,群众上厕所不方便的短板、规范公共厕所名称和图案等建议,分析的全面透彻、问题提的准,是目前公厕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明显短板。 下一步,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落实提案建议,结合我省厕所改造工作实际情况,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我省“厕所革命”质量和水平,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因地制宜推进厕所建设改造。户厕改造重点是指导做好户厕卫生改造。公共厕所建设改造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根据人员需求和公厕使用特点,不同的厕所分别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等技术规范,合理确定不同公厕建设改造方式,特别对流动人员多、公厕需求不足的地方,相应采取对标改造、提升改造和补缺建设等措施,按照“经济、适用、美观”六个字的要求加快公厕改造。 一是经济。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持节约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地方人口规模、经济状况、使用需求等因素,对公厕进行改造。 二是适用。把群众的使用感受放在第一位,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需要,在功能上、便利性上给予更多的考虑,避免华而不实。 三是美观。因地制宜,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无缝衔接,避免工作脱节。特别是公厕的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以及标识标牌等,与周边环境、村容村貌相匹配,形成“一厕一景一特色”。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厕所建设布点。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公厕现状、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和乡村旅游等发展需要,进一步摸清需要新建改造公厕的底数,进行公厕建设改造。目前农村公厕仍有6000余座需建设或改造,旅游厕所需按照村庄旅游要求进行对标提升改造,同时注重男女厕位比例、景观化设计、方便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等人性化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公厕粪污处置。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把农村区域公共厕所作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予以重点强调,并将其列入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作为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常住人口600人以上的行政村及自然村应建有一座以上公共厕所,要求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显乡土特色,打造“一厕一景”,推动农村区域公共厕所成为美丽乡村中一道靓丽的风景。旅游厕所,按照全省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建设管理要求,从旅游市场和游客实际需求出发,坚持以规范标准为引导,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厕所数量增加和品质提升。 (三)进一步规范公厕名称和标识。目前,关于公厕名称和图案设置,目前尚无明确的相关法律依据。为规范我省公厕的名称和标识,我们将指导各地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等标准规范,进一步做好厕所标牌、指向牌、文明如厕提醒牌的设置,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公厕名称、标识的统一化和规范化,使公共厕所名称更易辨识、导向更加清楚、标识更加准确。 (四)进一步落实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城镇公厕“所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加强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公厕的运行监管,努力达到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要求。 积极建立、完善旅游厕所的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旅游厕所“所长制”“片区长制”等公厕管理责任人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对旅游厕所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养护制度。探索市场化服务运营机制,引入专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加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8973)标准推广力度,在全省旅游厕所开展A级旅游厕所对标建设提升工程。 农村公厕重点在于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以保洁费用落实,厕所长、保洁员到位和职责落实为重点的农村公厕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达到农村公厕“三有四无”管理服务基本要求,即“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确保农村公厕正常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金法 联系电话:8989208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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