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19-7396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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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经过大量调查和深入研究后提出的关于创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的建议,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有独特的创新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在此,首先向您表示衷心感谢! 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是实现我省农村“安居宜居”目标、助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举。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将其作为保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治理、打造“浙派民居”、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牛鼻子”来抓,不断创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方式,致力于培育“浙江牌”农村建筑工匠,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成立工匠协会,推进行业化组织 2016年7月依托省村镇研究会,省农村建筑工匠分会在杭州成立。之后省农村建筑工匠分会积极对接各地,帮助各地设立工匠代表处以及发展会员。截止目前,全省已有31个县(市、区)设立了代表处(部分为对原有工匠协会进行改编),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约6万人左右。同时,积极加强分会内部专家库建设,已吸收约30位熟悉农村政策法规、建筑设计、施工等专业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为建筑工匠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二、出台管理办法,实行制度化管理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2017年7月我厅印发《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2018年5月1日,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施行,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教育、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等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供了直接的政策依据。2018年11月,我厅根据政府规章对《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同步下发《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建房农民和施工企业(或者工匠)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责任,有利于预防争议,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技能培训,加强专业化建设 培训是提高工匠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实地调研、征集各地市农村建房实用(新)技术,委托省农村建筑工匠分会等多家单位编撰了《农村建筑工匠基础知识读本》,目前教材已经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第一版20000本已发往全省各地。同时协助各地共计完成工匠培训约1.6万人,安吉、德清、建德等地的培训工作正在筹备中。培训合格后,由组织培训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要求颁发《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该证书由我厅统一样式、监制,在全省区域内使用,工匠培训不向工匠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四、创建工匠在线,推行暖心式服务 创建《农村建筑工匠在线》微信公众号,设置政策法规、工匠之家、交流学习、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工作群、浙江小工匠通讯群等交流平台。建筑工匠们可以登录公众号,在此进行学习、交流和联系,建房农户也可登录公众号择优选择联系建筑工匠为其提供施工服务,由此拉近了工匠与协会、工匠与工匠、工匠与农户之间的距离。 尽管如此,面对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和技能提升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在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分类管理、团队化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不断探索,努力培养一支技术过硬、责任感强,能担当起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重任的工匠队伍。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培养各具特色的建筑工匠。根据农村建筑工匠特点,对拥有不同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分类管理和培训。探索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大师评选和大师工作室创建活动,寻找评选一批具有高超传统建筑技艺或其他技能的大师级农村建筑工匠,组建大师工作室。采用师徒制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建筑工匠教育培训体系,更好传承推广传统建筑技艺或其他技能,切实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艺技能水平。目前,我们已委托相关单位着手草拟《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细则》等文件。 二是加强业务合作,推动建筑工匠团队化建设。在加强农村建筑工匠个体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建筑工匠之间的业务合作。按照政府引导、协会搭台、工匠自愿的原则,或按农村住房建设全流程组建一批集“泥瓦工、木作工、钢筋工、水电工、油漆工”等施工作业一体化的班组团队,或按专业分工组建一批技能高超的传统木作修复、传统墙体砌筑、砖雕石雕木雕等专业化施工团队,并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施工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和引导使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村建筑工匠团队化发展的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团队的竞争力,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建筑艺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完善信用体系,加强建筑工匠动态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农村建筑工匠信用体系,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对全省范围内农村建筑工匠进行统一管理建档,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村建筑工匠的动态管理,并将动态信息记入信用体系。一旦发现农村建筑工匠存在承接违章建设工程、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等不良行为的,除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外,一律记入信用体系。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农村建筑工匠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作为建房农户选择施工工匠的重要参考。从而促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从只管农户向管农户、管工匠并重转变。目前,我们已着手起草《工匠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四是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继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事中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竣工验收管理。加快研究制订一部符合浙江农村实际、适合当前农房建设主体使用的结构施工质量控制验收标准,使竣工验收真正成为严控农房建设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我厅已经准备将该标准列入明年标准制订计划。目前,省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已启动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编制,并正在积极申报立项。 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改革创新任重道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及农村建设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以后继续建言献策,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省农村住房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联系人:黄莹,电话:0571-8989217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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