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19-73959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10-25 15:20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吴良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建议》(第530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您经过认真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充分肯定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指出了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就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这种求真务实的学风和作风值得我们很好学习,提出的真知灼见也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在此,向您表示衷心感谢!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早在2003年,就在“千万工程”引领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年,又按照 “五水共治”部署,开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到2017年,全省共27458个行政村中,已建和部分建设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已有25571个,已建处理设施104000个,受益农户超过740万户,实现了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基本完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据省统计局统计,处理设施建设行政村占全部行政村的90%,远高于全国17.4%的平均水平,比第二位的上海市高29.8个百分点。到目前为止,我省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仍处于全国前列。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也处于全国前列。自2015年7月以来,省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农办、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82个县(市、区),已接收运维行政村19936个,已接收和预接收处理设施60486个,由94家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目前,已接收和预接收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16、2017年、2018年,原省环保厅对处理设施出水进行的监督性抽检合格率在90%左右。到目前为止,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全覆盖并实现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省(市、自治区)。

这些年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成效:

一是运维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的精神,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各负其责的运维管理责任体系,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维为主、村镇自行运维为辅的运维操作工作体系,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检测的运维效果监督体系,从而率先在全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体系,确保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鉴于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标准尚欠缺,可参考的制度体系非常有限。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上,先后出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等多个技术标准,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设施的设计、建设、安装等方面初步建立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制定《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导则》等管理规定指导具体运维管理工作。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导则提高运维水平,现已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厌氧-好氧(AO)处理终端维护导则(试行)》等11个标准、导则。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标准导则体系。

三是考核奖补体系逐步完善。为科学评价和奖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从2016年开始省市县均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工作优秀单位,并给与一定资金奖补。其中,2019年度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6160万元,对淳安县等26个2018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先进的县(市、区)进行奖补;各市、县、镇财政都安排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2018年全省各级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资金近6.9亿元。

四是治理专项规划试点推进。2018年,制定印发《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用于指导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同时印发了《关于公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确定淳安县、浦江县等12个县(市、区)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试点,提高专项规划编制质量。

五是标准化运维有序开展。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评价标准》,用于指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同时也督查第三方运维企业提高运维服务能力。2018年全省安排500个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试点推广,各地自加压力落实了618个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到年底实际已有808个处理设施通过标准化运维评价。

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那样,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分处理设施先天不足。部分集中型处理设施终端建在地势低洼处或离建筑物过近,造成下雨被淹、影响村民使用;部分处理设施污水预处理和处理阶段工艺不合理,有的甚至污水没有经过预处理就直接进入处理池,造成出水不达标。

二是运维机构能力差异较大。部分运维企业规模小、运维与检测设备不全、运维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运维管理能力弱,标准化运维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部分地方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的运维管理部门、乡镇(街道)管理职责需进一步明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市、区)的运维管理平台与第三方运维企业平台混用,降低了监管作用。

四是污水来源管理还需加强。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目标是农户日常生活污水,但由于村民不注意和配套管理不到位,实际进入处理设施的污水包括农村烧土酒、做豆腐等生产经营性污水,及红白喜事等大型活动产生的短期超量污水,这些污水的进入,严重影响了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您在提案建议中指出的运维管理专项规划有待建立、运维管理监督机制有待健全、运维管理模式选择有待改进等问题,也都是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明显短板,有待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大花园建设,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规划编制,引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省政府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列入《2019年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要点》。要求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81个县(市、区),今年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省建设厅于2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村镇建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数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56号),要求在2018年淳安县、浦江县等12个县(市、区)进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69个县(市、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充分吸收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切实发挥好专项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人居环境提升。

二、加快制度建设,提高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已列入2019年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和人大相关部门做好《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力争2019年颁布实施,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完成修订《2019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坚持“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督促设区市、县(市、区)完善考核办法,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并在年底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相关专家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考核;积极推广“站长制”。长兴县等地实行的“站长制”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成效,目前已在湖州市进行了推广,初步构建起适应实际和有效调动县、乡镇、村、农户、运维企业等多方积极性的考核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长兴县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站长制”并向全省推广;提高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复核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争取实现运维管理及时、实时,并作为日常监督和年度日常考核的依据等功能和作用,初步实现运维管理智慧化。

三、完善运维模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前阶段,我厅也在积极探索合理的运维模式,鼓励各地采用管网、终端一体化运维模式,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半小时服务圈的原则选择合适的第三方运维机构,在探索过程中涌现出很多可圈可点的做法。如绍兴市柯桥区全部由区水务集团负责运行管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模式。依托水务集团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优势,使全区所有村居生活污水纳入“大水务”统一管理范畴,覆盖了终端、泵站、管道、巡检、检测、回访等各个环节,形成了运维管理“柯桥模式”。下阶段,有部分县(市、区)将进入新一轮运维招投标,我们将积极指导各地根据前阶段各第三方运维企业的具体运维情况,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优胜劣汰选择好第三方运维企业。同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发布运维管理指导价,落实合理的运维管理费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另外,在专项规划中要求明确运维管理方式、运维服务范围、运维队伍能力水平等方面内容,以更好指导运维管理工作。

四、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 在2018年全省完成808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全省再新增1500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试点,并将其列入2019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到2020年,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为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真正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标准化要求运行维护好,我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各方主体责任、项目管理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等要求;今年,我厅还将研究制定《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标准》,以进一步规范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另外,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开展两次或以上的水质监测,以反映实际运维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金法         联系电话:8989208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