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完成情况 | 经验做法 |
分类 | 序号 | 具体内容 |
重点工作 | 4 | 完成100 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 |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88座,完成年度任务的88%,预计到12月20日将全部完成100座改造任务。 | 一是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任务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建设进度,我厅与各地多次对接,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具体项目,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的通知》。 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定期下发改造项目进度通报,重点通报清洁排放改造进展情况,并对进度滞后的项目下发督办函3份,督促各地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
十方面民生实事 | 7 | 新增1500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1939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29.27%,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配合省人大在全国率先颁布《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编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评价导则》,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 二是分解落实指标体系。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落实到每一个处理设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三是明确夯实工作体系。先后2次召开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现场推进会和观摩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高质量开展。 |
10 | 新增停车位10万个 | 截至11月底,全省建成停车位145676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45.67%,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一是落实每月上报信息制度,结合智慧督查系统填报,按时保质完成智慧督查系统信息填报。 二是根据智慧督查系统的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进度。 |
13 | 启动15个县(市、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 截至11月底,全省新建成27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参照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各地因地制宜设置分类投放设施,配备相应的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填埋等末端处理设施。同时,加快回收利用市场培育主体,引导回收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基本形成分类投放、收集有序、运输及时、处理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
14 | 启动200个垃圾分类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建设 | 截至11月底,全省新建成344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按照垃圾分类标准,结合实际,配置相应分类收集容器,合理布局可回收物投放点,规范分类标志标识,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同时,在小区醒目位置设施宣传栏,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配备宣传、督导等相关人员,并设置装修和大件垃圾投放点等。 |
15 | 全省设区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 截至11月底,全省设区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8%,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率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垃圾分类,开展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和商业街(居住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以示范引领,推动面上工作。同时,以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快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扩大分类覆盖面。 |
16 | 县以上建成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以上 | 截至11月底,全省县以上建成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8%,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 率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垃圾分类,开展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和商业街(居住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以示范引领,推动面上工作。同时,以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快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扩大分类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