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 线索举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14 09:38 浏览次数:


举报须知

为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举报效能和作用,请您在举报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本网站发布的举报方式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二、为方便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结果,请如实叙述或者提供所举报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简要情况等内容,最好能够提供用以证明所举报问题的相关证据,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相关信息。对非实名或无实质性内容的信息,工作人员有权将其作为无效信息处理。

三、用以证明所举报问题的相关证据,请通过举报邮箱作为附件上传发送或者以信件方式寄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为提高信息处理质量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信息。

五、对谎报线索或借投诉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涉黑涉恶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zjzhxzzf@126.com

举报电话:0571-81050959

举报信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5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方式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