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建设领域各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4-18 15:49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一是转型升级前所未有。全省建设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破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的要求,大力拆违建、解危房、除脏乱、消劣V、拓空间。全省拆违2.7亿平方米、“三改”4.71亿平方米,整治“四边三化”重点点位2031个、实施立面整治1.74亿平方米,全省861个城中村改造全面推开,完成城中村拆迁31.84万户7903万平方米,一年完成全省一半以上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规模和速度创历史最高。1191个小城镇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和项目设计,完成473个小城镇整治任务验收,开局一年完成整治总数的40%。19717幢城镇危房治理任务全面完成,治理农村D级危房7.78万户、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3512户、危房治理任务全面完成,治理农村D级危房7.78万户、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3512户、其他C级危房12.2万户,累计完成20.3万户,提前半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两年目标任务。25个污水处理厂、3000公里管网建成投运,48座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提标改造,接收农村污水设施运维2.1万个,新增停车位14.9万个、建(改)城市道路169公里、建设联网路35条,新增地下空间2165.5万平方米,建成海绵城市72平方公里,开建地下综合管廊80.2公里。

  二是保障民生前所未有。全省建设系统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民生保障,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力推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销售新建商品房9600万平方米,开发投资达8227亿元,创历史新高。商品房价格总体平稳,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开局良好。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公积金工作,新增分配公租房5.77万套、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家庭8776户、争取棚改贷款发放资金2728亿元、归集住房公积金1191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565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8.99万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22.79万套,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36万户。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省委省政府召开最高规格、最大规模专题动员大会,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五个专项行动”;新增生活垃圾末端日处理能力1.23万吨。全力推进城乡环境改善,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创建国家级人居环境(范例)奖、生态园林城市、美丽宜居示范村等23个,居全国前列;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获我省首个世行项目“高度满意”评级,省政府通报表彰。全力推进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利用,新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个,在全国率先开展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价、推行规划实施评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评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2个村镇上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5个小城镇成为全国特色小镇,认定首批636个省级传统村落,资源品质和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三是深化改革前所未有。全省建设系统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大胆试、大胆闯,首次成立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厅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率达87.5%,全系统事项实现率达95.7%;施工图联审、“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列入省委深化改革推广项目;信息孤岛基本消除,数据共享全面推进。主动融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完善了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完成 “大湾区”、“大花园”专项课题研究,浙江成为全国城市总规改革试点省,嘉兴、台州列入全国规划改革试点,杭州、宁波、台州、义乌列为全国城市设计试点,杭州列入国家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国家级试点为历年之最。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完成建筑业产值27236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了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59个市县实现了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整合,98个市县完成挂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驻覆盖率达97.9%。

  2017年,我们更加注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久久为功,作风转改纵深推进,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有力锻造了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新时代建设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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