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2425/2019-02305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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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改一拆” 六年砥砺 书写“两美”新画卷


发布时间: 2019-04-25 00:00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浙江“三改一拆”已经进入第七个年头。4月25日,全省“三改一拆”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在平湖市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成效,分析当前“三改一拆”和 “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形势,并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省“三改一拆”办常务副主任、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清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8年,全省“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明显
  2018年,全省拆除违法建筑2.05亿平方米,完成“三改”2.63亿平方米,城中村、旧住宅区改造受益群众130.93万户。
  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创成“无违建县(市、区)”10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41个,“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50个。
  2018年,全省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996个、22.31万户,组织评选了29个城中村改造优秀项目和28个拆后土地利用示范项目。
  2018年,全省共整治完成“四边三化”省级重点问题点位1685个,铁路沿线问题点位496个,评选出21条省级精品示范道路、20个省级精品示范入城口和9条省级精品示范铁路沿线。
   2019年,全省“三改一拆”工作再定新目标
  2019年,全省“三改一拆”工作将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无违建县(市、区)”创建为载体,加大拆的力度、细化改的精度、提高控的强度、提升用的满意度。 2019年的目标任务是:完成拆违8150万平方米,完成“三改”7500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城中村改造507个、8.18万户,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清零,继续创成5个“无违建县(市、区)”和20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在工作指导上,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拆”与“用”的关系。二要处理好过程和结果的关系。三要处理好突击推进和长效治理的关系。四要处理好“三改一拆”与面上其他工作的关系。
   2019年的工作要求是:(一)思想认识再深化。“三改一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要由“要我拆、要我创”转变为“我要拆、我要创”;不是为任务拆、为数字拆,而是为发展拆,是为民生拆。拆用结合,着力推进拆后土地高效利用、新旧动能有效转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善产业化项目和公配设施,推动经济转型,提升城乡功能,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二)创建责任再落实。针对部分滞后地区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剩下24个未申报创建“基本无违建”的县(市、区),省、市两级将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加强对县(市、区)的预验收工作,以“无违建村、无违建乡镇”打造为基础,夯实创建的基础性工作。注重制定奖励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激发基层和群众的力量,将创建成果纳入到省对市、县的其他专项考核中,提升创建积极性。
  (三)推进力度再加大。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应拆尽拆”的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来带动存量违建清零,梳理解决集中的类型性问题,逐步化解复杂的历史性难题。强化新增违建管控。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要求,完善网格化动态巡查,推广湖州市吴兴区、绍兴市越城区等地无人机全域监测比对做法等。扎实开展“四边三化”,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铁路沿线重点问题点位的摸排整治力度,实施对精品示范道路、精品示范铁路沿线的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国省道、城市道路两侧广告牌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机制再完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市、区)健全防控责任制、行政问责制,将违建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街道)要做好违建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首查负责、案件移送、即查即拆等制度。
  (五)方法手段再创新。开展专项督查,借助省委、省政府30个督查组的作用,建立问题交办、落实、反馈机制,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发挥好督查的效果。加大正面宣传,着眼于讲好“三改一拆”故事,从单纯讲数字向讲成效转变,探索成果展览、文艺汇演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落后地区、突出问题的曝光,提高曝光的警示意义。
  各市“三改一拆”办负责人,城中村改造、“四边三化”牵头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市、区)“三改一拆”办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省“三改一拆”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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