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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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国家和省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报备;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规划方案审查;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指导城市雕塑建设。 4.负责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订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监督管理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起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协助做好代建制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和市场行为监管,组织协调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指导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全省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和城建监察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及其行业执法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指导全省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保证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指导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并指导和督促全省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省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健全和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业务指导;协调和督办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省内大要案和跨省域案件。 13.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运维管理等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决算包括:厅本级决算、厅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和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等8家单位决算。 纳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2.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4. 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 5.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6.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7.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1,953.4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83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压减了日常公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670.5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26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26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68.58%;专户资金7,380.03万元,占收入合计17.3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4,982.79万元,占收入合计11.6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45.64万元,占收入合计2.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49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5.25万元,占60.54%;项目支出16,770.74万元,占3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13.5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6.08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2.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25.21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职业技术教育和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2,837.58万元,占45.41%;科学技术(类)支出556.94万元,占1.9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4.21万元,占7.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6.46万元,占2.4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798.96万元,占38.2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68.17万元,占4.1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30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27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新增。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245.22万元,2018年决算为1185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37万元,2018年决算为97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流程,尚未验收,故未支付。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万元,2018年决算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课题一般研究年限为2-3年,截止年底尚未结题,剩余经费待支付。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10万元,2018年决算为5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8年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课题一般研究年限为2-3年,截止年底尚未结题,剩余经费待支付。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万元,2018年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5万元,2018年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7.26万元,2018年决算为1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2.76万元,2018年决算为8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3.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35.48万元,2018年决算为140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18.61万元,2018年决算为57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5.23万元,2018年决算为5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支出标准有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4.70万元,2018年决算为6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947.35万元,2018年决算为39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21.90万元,2018年决算为134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合同约定需分期跨年付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5.39万元,2018年决算为19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1.35万元,2018年决算为59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2018年年初预算为241.87万元,2018年决算为29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234万元,2018年决算为297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课题研究、信息化项目等委托业务,按合同约定需分期跨年付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96.33万元,2018年决算为14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合同约定需分期跨年付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决算为16.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94.12万元,2018年决算为11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8万元,2018年决算为5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4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73.3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4,27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8万元,完成预算的77.5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要求,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5.40万元,占63.2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4.88万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是部分团组因工作原因未成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占16.3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1.69万元,下降65.27%,主要原因是年初开始事业单位车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占20.5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14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我省“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走在前列,当年度上级部门和兄弟省份来我省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批次和人数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8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考察、学习国外先进城市化发展经验和职业教育教师国外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团组因工作原因无法成行。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开始事业单位车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接待世界银行官员来浙开展世行项目、中美合作办学、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浙重大政策调研和厅属预算单位接待兄弟单位、院校交流合作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省“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走在前,当年度上级部门和兄弟省份来我省调研、考察、学习、交流批次和人数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88批次,累计2,37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国际合作办学考察学习人员;接待64人次,8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2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接待中美合作办学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浙重大政策调研和厅属预算单位接待兄弟单位、院校交流合作。接待2,312人次,18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16.79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36.9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建筑节能标准科技专项及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线路租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筑节能标准科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8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万元,执行数为306.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标准、规范编制17个;二是完成的课题100%通过验收;三是已向社会公众发布5个标准规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已验收完成的规范、标准向社会公布较慢;部门指标设置有雷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标准、规范的审查和公示,尽快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线路租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4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4万元,执行数为539.35万元,完成预算的92.3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软硬件维护200多次;二是未收到用户投诉,各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合同管理有待加强,部分维护项目经费在下一年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部门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5.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6.85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减日常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14.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1.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3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校车和事业单位车改后待划转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1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4.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其他教育费附加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是指从事技术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的使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是指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社科基金之外的社会科学研究的支出。 18.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项):是指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19.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支出。 3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是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是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是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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