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延安市宝塔区榆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宁波宁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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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同意延安市宝塔区榆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跨省分立的函》(建许函〔2019〕429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延安市宝塔区榆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宁波宁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请收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贵厅注销延安市宝塔区榆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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