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浙江省智慧城管工作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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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规范我省智慧城管工作评价,全面提升智慧城管建设运行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数字浙江建设,加快“城市大脑”应用要求,在《浙江省智慧城管绩效评价指标(试行)》的基础上,我厅组织编写了《浙江省智慧城管工作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为做好2019年智慧城管工作评价工作,请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对本地智慧城管工作进行试评价。 请各设区市汇总市本级和县(市、区)对标准的修改反馈意见和智慧城管工作自评报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9月29日前以PDF文档格式报送浙江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10月15日前,我厅委托该协会对各市县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并对部分城市进行现场抽查。 联系人:叶立新,联系电话:13575451943,邮箱:375529885@qq.com。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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