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结与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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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质量、可执行、补短板、有规则、重持续”工作导向,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不少工作在全国出色、为全省出彩。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定坚决。去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全省住建系统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并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分别作出批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希望和要求。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掀起学习热潮,极大增强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一年来,我们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切实将其转化为坚定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推动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和具体成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提升和发展;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为全国提供了“浙江模式”“浙江经验”。 (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出彩。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圆满收官。提前半年全面完成1191个小城镇整治任务,启动全省美丽城镇建设。世行千岛湖项目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嵊州项目扎实推进和启动。生活垃圾治理走在前列。新增27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344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新建成20座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增长率降至1%以内。杭州、宁波作为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试点城市,成效排名位列前茅。污染防治攻坚效果凸显。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等问题年度任务整改。新扩建1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每天86万吨;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33公里,完成10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创建966个“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新增2019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成为全国第一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全覆盖的省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推进。全年,累计排查问题线索1713条,移送问题线索1462条。去年上半年,我们还牵头抓好“三改一拆”工作,创建了6个无违建县、28个基本无违建县。 (三)民生保障坚强有力。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建立公租房保障机制,受益人群持续扩大。全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1万套、基本建成11.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6.9万户,提前完成国家棚改新三年攻坚计划,高质量推进棚改专项债券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温州被评为国务院首批棚改激励城市。扎实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的省份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公积金监管服务不断优化。全年,净增缴存职工53.8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577.5亿元、同比增13.6%,个贷逾期率为万分之零点五,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展开。我省和宁波市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和试点城市。全省共开工改造小区393个,涉及6231幢、133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4.6万户;既有住宅新加装电梯845台,竣工509台。危旧房治理改造应改尽改。全年,完成所有6582幢、557万平方米城镇危房和11155户农村危房、7109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城市设施功能不断完善。新增停车位15万个、绿道1430余公里,公共绿地2385公顷,建成海绵城市209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36公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城市7个、园林城镇6个。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卓有成效。29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235个村落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36个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和100个传统村落风貌提升全部启动,完成部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白蚁防治危害普查。 (四)行业管理持续向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监测分析、市场风险警示和项目风险排查,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全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7800万平方米,与历史高值基本持平。建筑产业稳居全国前列。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超过25%,提前实现国家目标;建筑业总产值约2.2万亿元,居全国第二;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全省GDP的5.2%。消防设计、验收工作转隶平稳。全年,创鲁班奖9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2项;房建和市政施工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6%和20.5%,勘察设计领域提质增效。完善全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系统,启动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试点示范。勘察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预计达3400亿元,同比增长3.2%。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推进“城市大脑”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深度融合,拓展“智慧城管”服务范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部建成。 (五)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制定全国首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填补了国内立法空白;修改《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打造“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样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建成和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实现网上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新拓展。实现5项群众企业“一件事”、43项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和用水用气报装“431”目标任务,15项机关内部“跑一次”接入“浙政钉”实现全网办。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全省高职院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唯一的标杆院校。政务服务水平取得新提升。按照最优颗粒度要求,精简事项141个、材料484件,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4.3%。对标先进省市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材料电子化率等5项核心指标全部位居第一。衢州市公积心中心荣获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六)党建质量全面提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彰显特色,以“三个地”的使命担当,充分体现“浙江味”、“红船味”、“住建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系统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累计上党课965次,带队开展“三服务”活动4270余次,收集问题3545个、已办结3422个,办结率达96.5%。去年7月2日,袁家军省长到厅机关视察调研,对厅直机关主题教育和系统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建设文化深入人心。注重根植以“创新精神、担当意识、百姓情怀”为主旨的行业文化,深入开展“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活动,创新推进系统党建工作联动,“红色物业”“红色工地”创建成效初显。正风肃纪常抓不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锲而不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厅本级全年同比压减文件72.6%、会议61.5%。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队伍作用充分发挥。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系统各级机关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扎实推进。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系统信访工作形势总体稳定。去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参与、全力做好超强台风“利奇马”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彰显了“建设担当”。 二、2020年主要安排 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新期望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建设管理为重点,着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贡献。要聚焦十个方面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聚焦“房住不炒”,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和不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手段的定位,狠抓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压实房地产平稳发展城市主体责任,杭州、宁波要严格实施“一城一策”方案,其他9个城市要加快推进。要尽快出台我省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评价考核措施,常态化开展“月监测、季评价、年考核”工作。要加强房产交易、房屋网签和物业服务等工作监管,继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要发挥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开展多部门市场分析,构建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联动管控机制,切实把“三稳”要求落到实处。注重夯实房地产发展基础。完善城镇房屋基础数据库,注重加强住房存量、居住水平、住房需求、产业前景等前瞻性问题研究思考,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深层次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着力扩大保障范围,妥善处理建制扩面和企业减负的关系。全年,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40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100亿元,支持个人住房消费1200亿元。 (二)聚焦“住有所居”,着力解决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棚户区改造、政策性租赁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要多元化丰富住房保障形式。构建以公租房实物保障与货币保障、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互为补充的保障方式。支持杭州等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城市,继续通过新建配建等形式筹集公租房实物房源;其他地区积极推行租赁补贴保障,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房源切块、整体配租等方式,重点解决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和城市新市民等住房困难相对集中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全年,力争实现保障房源交付入住3.2万套,租赁补贴发放6.8万户,公租房受益家庭达到23万户,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保持在23%以上。要高标准推进棚户区改造。实现由“重开工”向“重竣工”“重交付”转变,加大棚改安置住房建设进度跟踪、分析、研究。同时,继续改造老城区内剩余脏乱差棚户区,基本消除城镇“筒子楼”“拎马桶”等现象。加强城乡危旧房动态监管,落实长效治理,围绕脱贫攻坚突出困难群众危旧房治理改造的帮扶,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全年,力争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万套、基本建成4.3万套、竣工4.2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投资500亿元。 (三)聚焦“发展工程”,着力借势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不断提升功能品质。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试点省要求,围绕市场化参与、优化项目审批监管、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探索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回答和解决好“资源怎么整、方案怎么定、钱从哪里来、工作怎么推、后续怎么管”等问题。全年,完成500个老旧小区改造,继续鼓励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大力推进市政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天100万吨,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创建1000个“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加快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供水管网有机更新,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居民81万人,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快、中、慢”多梯次联网路建设,使道路成环成网,新增主城区停车位10万个。同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实现设区市建成区25%、县级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全省新增每小时3万立方米的内涝应急强排能力,完成现存40%的易淹易涝点整治,新建雨水管网600公里、改造雨污分流管网500公里。加强城镇燃气和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控,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继续开展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指导湖州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浦江、泰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建成省级园林城镇15个、园林式居住区(单位)50个、绿化美化示范路50条,新增公共绿地1000公顷以上;新增绿道1000公里以上,重点打通市域交界面,加快构建省、市、社区(街道)三级绿道体系,真正发挥绿道在大花园建设中的“穿珠成串”功能。 (四)聚焦“品质提升”,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按照可感知、可量化、易操作、易考核原则,重点完善城市秩序、“城市家具”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管执法等领域标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尽快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在智慧城管系统中完善提升智慧环卫、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燃气等功能,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动态数据库。规范提升城市管理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积极探索“非接触性执法+信用联合惩戒”执法新模式。同时,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五)聚焦“绿色宜居”,着力加强城乡风貌特色塑造。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农村人居环境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科技设计的各领域、各方面。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全力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现场会工作,借势推进农村住房建造方式转变;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农村工匠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做好202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全面推进9000多个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现有不合格设施提标改造。深化历史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加快新一轮保护规划修编,指导余姚、松阳等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健全完善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资源保护体系。全年,完成5000幢历史建筑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3000幢历史建筑测绘。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传统村落保护体系,继续开展100个传统村落风貌提升。强化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突出设计在城乡建设特别是风貌塑造中的“灵魂”地位,强化“建筑是凝固的艺术、是城市的形象、是文化的载体”社会共识,鼓励建筑创作、提高设计水平。深入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和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做好示范推广,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全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全年,完成32个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建成节能建筑1.2亿平方米、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20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 (六)聚焦“两零目标”,着力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力争全省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提升处置能级。完成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全省新(改、扩)建焚烧和餐厨处理设施30座以上,优化提升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力争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的省份。加快扩面提质增效。新增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500个,全省城镇垃圾分类覆盖面、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完善政策标准。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差别化收费机制,编制新建住宅小区分类设施设置、分类管理工作指南、一次消费用品管理等一批技术标准。加快构建共治共享体系。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融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增强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养成。 (七)聚焦“美丽城镇”,着力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牢牢把握全省城镇工作总抓手的定位,以美丽城镇建设推动美丽浙江建设。要加强谋划。突出增强城镇功能,精心做好服务城市、带动乡村的文章,既高标准落实“五美”要求,又兼顾补齐一般小城镇功能,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要把全省20个千年古镇优先纳入美丽城镇建设计划,加快“千年古城复兴行动”。要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科学确定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对象、重点、分类和时序,确保年底前有100个左右小城镇率先建成美丽城镇,其他小城镇同步高水平全面小康。要加大服务。推行并落实美丽城镇首席设计师和驻镇规划师制度,建立健全省市部门对口帮扶机制和样板双联系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企合作、政银合作等活动,针对性提供涵盖设计施工、建设运营、产业培育、策划咨询、投资融资、文化创意、智慧应用等全领域、全周期服务,为圆满完成三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八)聚焦“转型发展”,着力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进升级传统建筑产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实现施工方式由传统施工逐步向工业化装配化转变,装配式建筑领域逐步向钢结构拓展、向农房延伸,住宅由毛坯交付逐步向全装修交付转变。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达到7000万平方米以上、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累计建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装配式农房15万平方米以上,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100 项、建成节能建筑1.2亿平方米。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传统房建领域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市场方向由国内为主向“一带一路”拓展,力争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85亿美元。白蚁防治要积极向驻外使领馆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推进服务方式转变,实现项目服务模式向全过程咨询转变,行政审批由事前审批向事前承诺事后监管转变,深化工程造价市场改革。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行业监管向信用管理、信息化管理转变,提升优化建筑工程品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消防验收管理指导,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特别是加强轨道施工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九)聚焦“优化服务”,着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以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行业法规制度。加快制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改革相关法规修改。健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有效降低政府法律风险。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理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模型,以全省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系统、建筑业监管分析平台、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等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加快政府治理现代化。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网上可办率、材料电子化率等核心指标要继续领跑全国,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智能办。年底前,完成5项资质共40个类别(等级)行政许可事项的下放,办事流程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试点成果,完善制度体系,探索企业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确保办理建筑许可指数位居全国前列。完善全省用水用气报装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外线接入工程联合审批,推进全省城镇燃气扁平化、规模化改革。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完善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三服务”体系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让企业、群众和基层看到实实在在的行业治理成效。 (十)聚焦“忠诚可靠”,着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化系统党建工作联动。今年,继续在全系统推进“红色物业”“红色工地”创建活动,探索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法路径,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并行、激励与约束并重,构建“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性互动机制,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要继续办好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启动上虞校区招生,为产业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接力开展“最美建设人”主题实践和“建设工匠”选树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抓好行业文化宣传,弘扬正能量。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以及厅党组24条措施,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清廉住房城乡建设,完善权力和运行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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