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旅客航站楼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
|||||||||||||||||||||||||||||||
|
|||||||||||||||||||||||||||||||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旅客航站楼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葛鑫钬,电话:0571-87052842。 附件: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旅客航站楼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工程(旅客航站楼部分)等4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