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9643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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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杭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12-03 10:08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陈沸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杭99号《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若干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工程总承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2014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我省为工程总承包首个试点省份;同年,省政府召开了“建筑工业化和工程总承包”现场会,进一步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进力度;2016年3月,我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动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优化了项目发包、分包、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23项制度,为推进工程总承包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据统计,2019年我省共有694家企业承接了1054个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造价822.09亿元。

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我省工程总承包推进工作还存在普及不够广泛、社会认知度不高、设计施工融合不够、工程总承包复合型人才缺失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总承包的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制度,我厅正组织起草《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同时,我们将继续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充实和完善现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法定责任,为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和政府有效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二、提升企业服务能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工程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合并,通过项目实践,培育工程设计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图设计能力,促进设计施工相互融合;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行业交流等形式引导企业注重项目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符合工程总承包业务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引导企业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专业设置、人员结构,形成集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项目管理于一体,技术与管理密切结合,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组织体系;努力建立完善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在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努力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推广力度。今年,我厅将组织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深入宣贯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深度解读工程总承包模式,提高各地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前期十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继续推出一批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对工程总承包的认识。同时,加强与发改、审计、财政、税收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有更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落实落地。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建设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邵思茗,电话: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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