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0-7965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台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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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晞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放开图审机构审图助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建议》(台98号)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启动改革以来,通过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国率先推行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幅提升了图审效率。目前,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平均时间,从改革前的两个月至半年,缩减至5.48个自然日。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政府要求,我厅已着手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去年,指导湖州、舟山等地开展施工图审查分类管理改革,在试行部分免审、自审备案等方式上进行了探索。今年,我厅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施工图差异化分类管理改革。目前,已经起草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差异化分类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研究充分考虑你们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努力推动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再上台阶。 一、关于图审机构数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和《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规定,要求省级建设部门根据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目前,全省共有5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二,可以满足全省施工图审查需要,数量与建设规模匹配度较为科学合理。 二、关于跨区域承接图审业务。我省自2017年5月1日起,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各地按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公平竞争择优确定图审业务承接主体。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台州市入选政府采购名录的图审机构数量不足的问题,2018年7月5日台州市政府研究明确,在台州市原有采购的图审机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或合作在浙江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中再采购1—3家图审机构,并统一纳入综合图审系统管理,专门服务于当地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既有建筑改造消防专项审查。目前台州市图审机构数量可以满足当地图审业务需求。此外,为促进施工图审查机构跨区域承接业务,我们在起草的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了市、县(市、区)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打破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业务的区域限制,扩大采购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量,确保满足本地实际需求。 三、关于加强图审机构监管。实行施工图审查改革以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对图审质量的监督管理,将施工图审查信息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系统共享,实现全省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工程业绩信息、执业质量信息的自动记录,推动工程设计质量稳步提升。宁波、温州、湖州、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建立了图审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与服务费用相挂钩的考评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效率、审查质量的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动态评价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关于施工图审查分类管理。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转型,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今年我厅将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差异化分类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管理的要求,对特殊工程、低风险工程、一般工程分别实行事前审查、免予审查、事后审查三种管理方式。建设和应用全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到竣工图编制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实现图纸可溯源、行为可记录、责任可落实。加强工程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针对不同类型项目进行必要的“双随机”抽查,保证改革后工程设计质量风险可控。 非常感谢你们对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重视,请继续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方波((省工程审改办),电话:0571-8989206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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