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9653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64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发布时间: 2020-12-04 09:11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尊敬的黄锦耀代表:

关于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64号的提案《关于钱库镇打造“吴越文化历史名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会商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后,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首先,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工作,您的建议非常具体且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文物局及地方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主管部门,共同履行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职责。近年来,我们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名录,不断丰富和完善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有效保护了大量城市、城镇和乡村中的历史文化资源和遗存,努力打造浙江文化标志。今年4月份,省政府公布了第六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名单,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总资源数已位居全国第一。据我们初步了解,后汉乾佑年间(公元948-950年),吴越王钱弘俶曾在钱库设立库司,征收当地茶、盐、棉、绢等税,因而留下了众多带有吴越钱王烙印的文化遗存和特色民俗,素有“千年钱王福地”之美誉。

关于您提出“将钱库镇列入吴越文化历史名镇创建单位“的建议,如钱库镇对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强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抓紧着手进行现存历史文化资源的普查、挖掘和提炼,梳理镇域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摸清底数,做好申报历史文化名镇的相关材料。我们将会同省文物局和温州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钱库镇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工作,适时组织一批省级专家赴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并在名镇申报过程中按照“三服务”的精神,积极做好服务和技术指导。

关于您提出“在土地上给予支持”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将支持钱库镇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按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可对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用地计划指标,建议苍南县将钱库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向省发改委申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二是省里对包括苍南县在内的26个加快发展县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县每年奖励用地指标3000亩,建议苍南县积极做好工作,争取奖励;三是我省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相挂钩,按照存量与增量一定比例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建议苍南县及钱库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力度,千方百计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关于您提出“在配套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建议,省财政厅建议钱库镇可先行启动“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待省政府正式公布为“历史文化名镇”后,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将视情给予支持。此外,对符合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并已纳入我厅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省级将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建议苍南县将钱库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我厅年度建设计划。同时,也建议苍南县人民政府作为历史文化名镇建设的投入主体,在统筹使用好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应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合法合规筹集落实好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所需资金,量力安排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建设。另外,省文物局也表示会根据《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钱库镇符合扶持条件的文物保护项目,根据实际给予支持。

关于您提出“在钱库镇举办吴越文化论坛等有关吴越历史文化活动”的建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建议要结合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促进地域特色文化的彰显,推进蛮话的保护与弘扬。

联系人: 江  篪    电话:0571-8705280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