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9714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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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5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12-07 09:25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李云中、马富强委员:

你们在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503号建议《关于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省级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形成良好的基础。早在2000年,杭州、宁波等地就开始实施以外立面改造为主的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等更新工程。2013-2018年,通过实施“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组合拳,全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5000个,总建筑面积1.25亿平方米,受益居民130.93万户。按户数计,全省已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居全国第5位。2019年上半年,国家层面启动了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省和宁波市分别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近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去年以来,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多次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批示,车书记并在全省美丽城镇大会就全省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了专题部署。去年年底,我们以省政府名义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了试点工作方案,分别提出了省级层面和市级层面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今年年初,省城乡住房协调委员会成立了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二、注重顶层设计。中央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拆居民住房,不动迁居民,实施微改造。对照这一定位,我们做了系列谋划:一是出台政策意见。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优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加强后续管理,组织起草相关配套政策。二是编制三年计划。在各地充分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实施计划(2020至2022年),计划改造小区1659个(占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总数7018个的23.64%),涉及71.87万户、27531栋、6455.7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2亿元。三是落实财政补助。2019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3亿元(平均70元/平方米,以我省平均400元/平方米改造成本计算,约占17.5%),协调省财政厅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同时,积极支持各地申报专项债。目前已有松阳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十个项目入围国家发改委2020年第一批专项债项目库,申请专项债额度11.36亿元。

三、强化技术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指导:一是制定发布导则。《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坚持以“保需求、提品质、强管理”为导向,将改造内容分为道路交通、给排水设施、停车设施等23类、43个基础项和39个提升项,由各地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自由组合确定改造清单,并对施工验收、全周期管理等提出要求。二是组建专家团队。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建筑设计院成立了两个老旧小区研究中心。各市县也依托高校、设计院等专家技术力量,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帮助完善小区改造个性化方案。三是补齐防疫能力建设短板。针对疫情期间暴露的盲区短板,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防疫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对完善小区防疫功能、防疫公共空间和防疫管控提出要求。

总体来看,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开局良好。2019年,全省已开工改造393个小区,涉及6231栋、建筑面积133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4.63万户,累计完成投资约24.9亿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专报信息推广我省有关经验,《光明日报》专题报道,并全网转发。

虽然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正如提案所言,仍存在统筹协调难、政策突破难、资金筹措难、发动群众难等问题。你们提出的“建议政府加大民生工程资金投入,尽快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的综合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政府牵头,市场运作”等建议给我们很大启发,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性,更大力度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从四方面努力探索实践:

一、多方参与确定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由街道(乡镇)牵头制定改造方案。优先考虑居民改造意愿强、配套设施缺失严重、资金筹集缺口小的小区。鼓励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城镇老旧小区归并整合,统一规划设计,统筹实施改造。二是建立健全共建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如杭州市通过“四问四权”,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在改造中最大限度尊重民意。三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小区,帮助居民了解掌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流程、方法、步骤等,提升改造实效。四是推动改造试点扩面。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美丽城镇建设相结合,将区域范围扩大到建制镇。

二、广开渠道筹措资金。主要从四方面渠道筹措,一是引导小区居民出资。通过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个人捐资等多渠道落实。比如,宁波市通过将小区居民出资比例与市级“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挂钩,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部分改造小区居民出资比例占10%。二是探索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既包括中央补助及地方财政投入资金,也包括各部门现有针对社区、小区建设的资金,以及原产权单位、相关管线单位或国有专营企业投入资金。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养老、抚幼、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和后续运营;对配建停车设施、快递服务站点等,明确投资建设者的产权,实现投资、建设、所有、受益及运营责任相统一,形成投资盈利模式。如杭州市拱墅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前期规划中就考虑改造完成后运营问题,引入浙江慈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华媒维翰幼托等机构投资950万元建设社区康复医疗中心、婴幼儿照护托管中心,解决了养老托幼需求。四是争取专项债和金融机构支持。通过项目打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小区与周边区域协同改造等方式,扩大项目规模,设计金融支持产品。如舟山市定海区住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首单金融机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固定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定海支行成功申请了3.5亿元为期15年的银行贷款,将用以城区所辖昌国、城东和环南共三个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三、片区联动整合资源。打破“小区问题小区解决”的思维惯性,从社区层面整体考虑。通过采取相邻小区联动改造、社区公共空间协同开发等模式,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空地、荒地、闲置地及闲置房屋等存量资源,为新建停车场(库)、加装电梯及各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等腾挪出空间和资源。如杭州市已经明确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城镇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四、党建引领强化自治。积极推行“共同缔造”理念,按照“共建共享共治”的要求,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健全基层自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温州、平湖等地积极建立“网格员+网格党建”环境治理网络,采取网格员包楼道、党支部包网格区、党员认岗等模式,推进小区改造治理。结合改造,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促进改造后的小区实现自我管养。同时,探索建立最低物业服务收费调价、物业项目维修长效管理、物业行业监管、社区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机制。宁波市公布了最低物业服务标准价格,对调整最低物业服务标准到位的老旧住宅小区,按照0.15元/月·m2的标准“以奖代补”并一补三年,引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主动提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城建处  潘辉;联系电话:0571-8105081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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