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0-7971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60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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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力军委员 : 您在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560号建议《关于打通救援生命通道与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当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并商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多数的老旧小区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的需要。您在提案所提到的老旧小区设施陈旧、安全隐患较多、停车位紧张、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问题和增加停车位、整合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加强管理等改进建议,让我们很受启发,对我们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去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建设,在创新完善改造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一、关于老旧小区设施陈旧、安全隐患较多、停车位紧张、挤占消防通道问题 针对这类问题,我们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的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优先解决水、电、气、路、通信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停车泊位、邮政、快递服务、环境整治等影响小区居住功能、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2020年4月,我厅发布了《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提出坚持“保需求、提品质、强管理”为导向,将改造内容分为43个基础项和39个提升项,对改造进行规范引导,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打通救援生命通道。在道路交通方面,梳理小区内路网系统,小区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等车辆通达要求;在安防设施方面,清理疏通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确保消防车通行和消防登高场地救援;在违章违建方面,梳理规整公共部位的架空管线,拆除私拉管线,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居民自主搭建建筑物外部构件;在停车设施方面,因地制宜整治非机动车集中停放棚(库),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梳理并整治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适当增加机动车停车位,有条件可新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库),采用社会化投资管理模式。同时,2018年起,省公安厅联合综治、建设、民政部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1998年前建成交付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的居民小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和对象,着重解决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等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顽疾。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摸老旧小区1688个,完成整改1004个。已完成9284个住宅小区、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打通了9770处消防车通道,查处了3637处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隐患问题569处。 二、关于整合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问题 我们提倡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打破“小区问题小区解决”的思维惯性,坚持按照“小区改造保需求、片区改造提品质、全域规划促更新”的理念,鼓励各地通过采取相邻小区联动改造、社区公共空间协同开发等模式,统筹实施改造,为配套建设停车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物业用房等基础设施和养老、抚幼、家政、便利店等各类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设施创造空间,提升服务功能,解决服务面积不达标、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配套设施空间缺乏等问题,鼓励专业化公司参与养老、抚幼、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和后续运营。如杭州市拱墅区和睦新村引入浙江慈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改造康养中心、健养中心,引入华媒维翰幼托机构投入350万在和睦公园内建设婴幼儿照护中心。对配建停车设施、快递服务站点等,明确投资建设者的产权,实现投资、建设、所有、受益及运营责任相统一,形成投资盈利模式,如杭州市上城区新工社区停车楼建设运营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引入玉皇山南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约1100万元负责建设和运营。 三、关于解决老旧小区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问题 老旧小区由于租金较低是大多数外来人员的首选,久而久之,形成了现在老旧小区人员构成相对复杂、居住者流动快的现状,而且老旧小区多没有物业,管理缺失,带来了不少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鼓励实施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合理确定智慧安防建设内容,完善小区出入口的门禁或读卡闸机系统、小区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在主要人行出入口设置人脸识别系统,设置并完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提高小区安防能力。二是党建引领强化自治。积极推行“共同缔造”理念,按照“共建共享共治”的要求,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健全基层自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温州、平湖等地积极建立“网格员+网格党建”环境治理网络,采取网格员包楼道、党支部包网格区、党员认岗等模式,推进小区改造治理。三是实行“建管同步”。结合改造同步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相应建立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使用、最低物业服务收费调价等机制,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视情建立专业物业、准物业服务或实行业主自治管理。四是开展联合执法。鼓励各地建立建设、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进社区联合执法机制,维护小区治安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力度。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城建处,叶啸 电话:0571-81050818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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