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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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制定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7.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8.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9.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10.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1.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2.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白蚁防治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总站、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预算。 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收支总预算58375.95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收入预算58375.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393.21万元,占21.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83.75万元,占58.22%;专户资金8469万元,占14.51%;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065.5万元,占3.54%;其他收入686万元,占1.1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78.49万元,占1.33%。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0350.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3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0.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504.68万元,占38.57%;日常公用支出9175.07万元,占15.73%;项目支出26661.84万元,占45.70%。 结转下年34.36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83.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983.7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8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88.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8.39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83.7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144.7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增加信息化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7854万元,占52.54%;科学技术(类)支出614.96万元,占1.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7.23万元,占6.17%;卫生健康(类)支出70.81万元,占0.21%;城乡社区(类)支出11888.36万元,占34.98%;住房保障(类)支出1458.39万元,占4.2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15806.2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用于人员支出及开展省优质院校建设、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47.8万元,主要是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高专高水平专业建设、教学综合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10万元,主要是社会公益课题研究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400万元,主要是建筑节能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 (项)4万元,主要是社科类课题研究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项)200.96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暨新苗人才计划方面的支出以及青年教师科研研究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3.8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建筑业管理局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343.5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预算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589.7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下属预算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0.8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建筑业管理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18.9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省建筑业管理局的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54.6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开展日常工作运行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33.83万元,主要用于厅信息宣传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634.36万元,主要用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人员和项目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237.77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1308.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展城市化发展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0.7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厅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57.68万元,主要是用于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六)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2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5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86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6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25.5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97%。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城乡建设和管理考察、学习国外先进城市化发展经验和职业教育教师国外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出国计划有所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36%。主要用于接待世界银行官员来浙检查、中美合作办学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省市来浙重大政策调研和厅属预算单位接待兄弟单位、院校交流合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0年公务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97.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政策调研、业务指导、专项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租车服务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更新公务用车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建筑业管理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61.2万元,比上年减少165.7万元,下降11.6%,主要是按照要求机关运行经费核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9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3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31.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27.5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车辆30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61.6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2.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其他教育费附加的支出。 13.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会公益研究(项):是指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是指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是指除其他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项):是指除其他社会科学款之外的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是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是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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