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4553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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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3 16: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市房管局、园文局:

近日,国办督查室对群众反映的福建省工程质量监管平台管理混乱职能部门失察漏管等问题,开展实地督查并下发通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清理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及涉企收费等问题,杜绝此类问题的在我省的发生,现将通报予以转发,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规范管理全行业监管系统是践行“两个维护”,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涉企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升行业监管平台管理水平。

2.彻底自查,举一反三。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对市本级和县级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全面排查,不漏死角,尤其要加大对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企业反映强烈的中间环节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在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马上消除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进行跟踪,实行定部门定人负责。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所辖县(市、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全系统行业监管平台规范有序。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后续厅将对各地行业监管系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部门自查并汇总所辖县(市、区)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的有关情况,于3月20日前,将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自查表(附件2),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通过浙政钉“行业信息监管群”予以反馈。

联系人:张彬,电话:0571-89892109

附件:1.关于福建省工程质量监管平台管理混乱职能部门失察漏管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doc

2.附件2-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自查表.docx

3. 附件3-浙政钉“行业信息监管群”.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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