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33508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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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以“学习兑”促“消费兑”带动 月光经济


发布时间: 2020-04-27 09:37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温州市坚持“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垃圾分类正向激励理念,坚持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针为主,在疫情期间温州市以鹿城区为试点,将垃圾分类积分统一管理与公共服务兑换深度结合,推广温州垃圾分类智慧积分平台建设,首创以“学习兑”促“消费兑”带动月光经济。

市民通过鹿城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参与“时尚课堂”,实现在线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每次可获100--300不等的学习计分。“分类字典”一键查询为市民提供分类搜索功能,用户可通过语音、拍照、文字输入三种方式查询垃圾种类,对查询内容进行补充还可获得50积分奖励。“在线答题”采用分类知识挑战答题,一日三答奖励100积分。截至目前,通过在这三种学习方式共产生近400000积分。

鹿城区引入美团、哈啰两家共享单车作为首批分类积分平台公共服务供应企业,开展积分免费兑换骑行卡。通过调动企业公益力量,创造社会价值让利于民。截至目前,共兑换3637张单车骑行卡,两千多名市民享受到参与分类,免费骑行的福利。另一方面,建立公园门票积分兑换服务统一标准和评价体系,通过分类积分带动公园服务,同步助力“月光经济”。(省分类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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