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0-74574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  号

关于做好全省在建项目信息采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30 16: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市)建委(建设局):

今年省政府将“大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根据省防指编制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全省建筑业监管平台建设的需要,本次先行采集全省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坐标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单位

在建项目信息采集责任主体为各市、县(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采集填报工作可交由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实施。

(二)采集内容及方式

信息采集人员凭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填报平台”,核实本辖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并在电子地图上标注采集的坐标(可点选中心点)。

(三)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全省建设系统数字化转型及我厅信息中心“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填报平台”的填报内容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坐标信息的采集和填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并做到动态更新。

(二)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要抓紧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人员名单请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按附件表式统一汇总(厅信息中心提供的县区名称,请各地进行核对,力求准确,确保地区全覆盖、无遗漏),于5月6日前通过钉钉反馈我厅质安处。对于信息采集报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厅信息中心。

厅质安处联系人:方振军  联系方式:0571-81050846

厅信息中心联系人:屈琦  联系方式:0571-81050913

附件:信息填报平台登陆用户名及填报责任人汇总表.xl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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