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0-74574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关于做好全省在建项目信息采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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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市)建委(建设局): 今年省政府将“大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根据省防指编制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全省建筑业监管平台建设的需要,本次先行采集全省在建房建市政项目坐标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单位 在建项目信息采集责任主体为各市、县(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采集填报工作可交由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具体实施。 (二)采集内容及方式 信息采集人员凭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填报平台”,核实本辖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并在电子地图上标注采集的坐标(可点选中心点)。 (三)信息采集时间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填报工作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建项目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全省建设系统数字化转型及我厅信息中心“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填报平台”的填报内容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坐标信息的采集和填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并做到动态更新。 (二)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要抓紧落实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人员名单请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按附件表式统一汇总(厅信息中心提供的县区名称,请各地进行核对,力求准确,确保地区全覆盖、无遗漏),于5月6日前通过钉钉反馈我厅质安处。对于信息采集报送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厅信息中心。 厅质安处联系人:方振军 联系方式:0571-81050846 厅信息中心联系人:屈琦 联系方式:0571-8105091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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