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0-78729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关于开展美丽城镇智慧管家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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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美丽城镇办: 为精准高效深化“三服务”,大力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广民生领域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智慧城镇建设,加快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决定开展美丽城镇智慧管家行动。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各地要针对美丽城镇数字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需求较迫切、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开发成本高等问题,按照市场化原则和高效对标需求导向,凝聚智慧城镇建设领域各方力量,为基层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搭建相互沟通、相互合作的平台,积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手段在美丽城镇建设中的应用,为政府构建一个更高效的城镇管理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更便捷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企业营造更优质的市场营商环境,努力为智慧城镇建设提供全方位、全领域、全周期的“管家式”服务。 二、工作内容 各地可重点围绕以下内容,为乡镇(街道)在智慧城镇建设领域提供指导和服务: (一)功能便民环境美方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搭建“智慧治理”“智安小区”等应用平台,健全美丽城镇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推进针对垃圾分类管理、住房安全监测、排水管网监测、公厕管理、消防监测、出行停车等方面的应用开发,提升城镇管理数字化水平。 (二)共享乐民生活美方面。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校园”“智慧邻里”“智慧广电”等应用平台开发建设,通过服务、管理、安全、运营等环节的智能化,加快推动美丽城镇公共服务实现普惠共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智能家居应用。 (三)兴业富民产业美方面。推广企业数据管理、产业链协同、产业园区服务配套等方面的应用开发,精准对接需求,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智慧物流”“智慧工业”“智慧农业”等应用平台建设,整合金融、电商、品牌推广、展示展销等资源,协同培育新业态。 (四)魅力亲民人文美方面。推进针对景区建设管理、文体设施使用运维、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园林绿化养护等智慧应用,彰显人文特色,提升生活品质。加强文旅融合应用开发,便捷提供“游、吃、住、行”等旅游信息,有效解决停车难、找厕难等旅游痛点问题,提升游客的旅行体验。 (五)善治为民治理美方面。推进“智慧综治”“智慧城管”等应用平台建设,集成拓展“四个平台”系统,实现与其他相关政务平台的有效互联互通,建立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全域的现代治理体系。搭建城镇管理公共信息数据库,打破层级隔阂、条线壁垒,实现城镇治理数据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搭建交流平台。各地可通过举办智慧城镇建设领域的项目推介会、洽谈会、培训会、展示会等多种形式,为当地智慧产业运营商与乡镇(街道)之间架起双向流通的桥梁,以市场化方式精准对接需求与服务,引导企业为乡镇(街道)提供优质、普惠、可持续的产品与服务。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围绕智慧城镇建设,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顾问团,为乡镇(街道)提供智慧城镇建设方面的专项培训、技术服务和决策咨询,指导开展数字化平台建设,及时满足乡镇(街道)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可积极开展智慧城镇建设领域有关导则、规范的研究制定,为制定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标准提供支持。 (三)打造示范案例。各地要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精心选点,开展智慧城镇试点建设。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改进理念做法,稳扎稳打,有序推进。对试点成效突出的案例,可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进行交流推广。省美丽城镇办将以适当形式对优秀案例进行总结推广,引领提升智慧城镇建设水平。 (四)引导行业发展。推动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和政府多方参与、合力共建的智慧城镇建设机制,着力打造为美丽城镇数字化建设提供“产学研用金”一站式服务的优质生态圈。引导产业领先企业、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骨干力量适时组建行业联盟,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智慧城镇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四、其他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智慧城镇建设工作,把美丽城镇智慧管家行动作为深化“三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具体举措来抓,要坚持自愿、普惠、公平、可持续的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妥推进,切实帮助乡镇(街道)解决智慧城镇建设领域的需求。省美丽城镇办将根据各地智慧管家行动推进需要,适时采取省级层面的举措来强化引导推动。 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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