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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监管5条”多维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 2020-09-11 09:12 信息来源: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衢州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监管5条”硬核措施,多维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过程监管,规范开发建设行为。为妥善处理和有效预防房开项目在开发过程中诸如“宣传与审批相距甚远、二次改造甚多、矛盾纠纷突出”等方面的问题,首创房地产项目全过程联合监管服务机制,常态化组建住建、资规、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4+X”联动力量,将监管与服务渗透至每个开发项目从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申报、建设过程、竣工交付等全过程全链条。自文件出台以来,现已联合开展了71次28个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服务,充分发挥了相关政府部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监管、服务两手抓的作用,有效规范了新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行为。

资金监管,减少预售交易风险。联合人行衢州支行、银监衢州分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衢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范围、监管账户确定、工程造价确定、监管相关流程、重点监管资金使用、监管账户变更及撤销等8个方面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模式由传统的线下监管改为线上监管,全流程把控资金的进账、支出,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预防和减少交易风险,使预售资金 “进得来”“管得住”“用得好”。

退房监管,抑制炒房投机行为。坚持“公开透明、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预售商品房的退房机制,出台相关内部操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步骤流程,并明确规定退房及撤销备案的具体情形。如规定除依法可以撤销的情形外,已备案的合同不允许随意变更和撤销;因合同撤销而退房的,管理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由房开企业对退出房源提交销售方案,并公开销售,着力规范退房行为,遏制楼市炒作。同时,对存在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业监管,整顿房产中介机构。联合营商办、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1234”专项行动,即开展1次经纪行业乱象治理“百日攻坚”,研究开发“二手房房源和经纪机构监管服务系统”“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等2个智慧监管系统,制定出台《存量(二手)房出售经纪服务合同》《存量(二手)房承购经纪服务合同》《存量(二手)房买卖意向合同》3个新版合同示范文本,配套《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存量房房源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服务卡管理细则》《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标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等4个政策文件,从传统的“管人、管事、管行为”转变为“管平台、管数据、管信用”的长效管理模式,提升房地产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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