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0-7931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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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办理事项范围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的资质申报事项),均实行无纸化接收。 2.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实行无纸化接收;建设部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办理方式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事项,在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及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无纸化接收适用范围如下表:
2.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申报事项,企业登录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将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包(zbb格式)导出并发送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jjszwfwwzh@163.com)。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电子数据包上传至建设部受理办进行受理。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及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事项,在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模块,从对应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无纸化接收适用范围如下表:
三、企业资质证书领取 上述企业资质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领取证书有关事项详见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政策发布—《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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