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251-2021,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燃气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