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全力推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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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兴县以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基本形成了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为有效解决这类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长兴县多举措全力推动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效能,为更多群众构筑安居梦。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多阶段工作,为摸清长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需基本情况,为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提供稳定的住房体系,长兴县多次召开住房保障条线工作会议,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深入学习,并就发展长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交流讨论,探讨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有序排查梳理,确保情况核实到位。根据时序安排,长兴县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的梳理工作。专班组先后前往煤山镇、太湖街道、和平镇、画溪街道等乡镇(街道、园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实地走访、排摸,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运营和服务情况,为下一步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的房源供给计划奠定基础。通过排摸,共梳理出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含企业配建宿舍)7个,保障性房源共计1782套。 三是入企深入排摸,确保底数排查到位。为全面了解长兴县企业职工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情况,满足长兴县企业职工住房需求缺口,专班组制定了长兴县企业职工住宿情况排摸计划,前往吉利、诺力、金三发、多蒙佳乐等各规上企业继续深入开展“拉网式”摸排,核实已投入使用宿舍楼的面积、套数等数据,并就在建宿舍楼、待建计划等情况进行排摸。截至目前,共走访规上企业共计30家,梳理出房源2257套。 目前,长兴县按照国务院《意见》和浙江省《指导意见》要求,正在同步开展《长兴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拟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十四五”期间长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以及阶段性计划,明确了保障性租赁对象标准、租金确定、房源筹集、审批程序等内容。下一步,长兴县将积极推动《方案》出台,全面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长兴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政策协调、业务指导、测评考核等工作,二是落实各方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围绕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准入、建设、租住、退出和权属管理等工作。(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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