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持续深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
||||
|
||||
今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省建设厅部署要求,创新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排查手段,持续推进两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专项整治,已排查确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37个,完成整改731个,整改完成率达99.2%。省建设厅对宁波做法及成效给予高度肯定,并作为样板在全省予以推广。 突出高站位,全面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抓专班组建。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以及各区县(市)、园区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全市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部署会议,印发《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市城管各行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各地主动作为、限期整改。 二是抓机制建立。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宁波市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三类垃圾”专项治理。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宁波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效治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新增可发现、存量可核查、卫片查疑似”的数字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辖区群和部门群,畅通条线联系渠道,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月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三是抓督查通报。根据整治工作进度,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进行专项督导,目前已开展60余次督查,全面排查各地三类垃圾从源头排放、收集运输到末端处置的不足和短板,对相关问题实行现场督办并定期复查,确保整治实效。发现存在进度缓慢或延期的情况,及时对属地政府或责任部门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四是抓销号验收。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协同治机制,从问题的发现、确认、入库、整改、销号、回头看、长效管控方面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排查全域覆盖、存量点位规范治理、新增点位全面遏制的工作目标。 突出高标准,全域覆盖拉网排查整治 一是强化属地自查。及时转发省建设厅等四部门通知,对照反馈问题点位清单,开展滚动排查、动态排查,自查发现5处大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制订实施了“一处一方案”整治方案。目前5处大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按目标时序正常推进中,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二是优化科技测查。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全市范围深化排查,将面积精确度提高到25平方及以上。今年共开展2次,分别于2月、9月启动,共发现5743个疑似图斑,经统一编号、定位坐标后,划分到具体街道、乡镇进行实地核查。各地通过人工实地核查、无人机核查等方式,确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37个,其中,455个属于城管部门管理的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282个非城管部门管理的点位移交相关部门后报属地政府督办,已完成整改276个,计划年底前全部清零。 三是深化部门联查。建立市级部门联查机制,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如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和治理;生态环境和经信部门督促工业固废产生单位做好源头分类,建立不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的工业固废负面清单;农业农村部门排摸农业生产废弃物源头产生底数,督促农业生产废弃物产生者开展源头分类和就地减量等。四是鼓励群众协查。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曝光反映非正规垃圾堆放问题。同时,在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投诉举报热线。 突出高态势,全面建立闭环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定期调度、每月督导、双月部署、季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地按期整改,对于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实施“1对1”专项督导机制,市局主要领导利用周末时间赴县(市)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真落实真到位真出成效。 二健全长效治理机制。起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长效治理实施意见》,拟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的发现、确认、入库、整改、销号、回头看、长效管控等方面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排查覆盖全部区域、存量点位规范治理、新增点位有效遏制的工作目标。 三是健全依法查处机制。强化依法治理,严控问题反弹,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进行持续督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协调力度,切实遏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的乱象。今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案件587起,擅自设置消纳场所案件14起,处罚金额达593.4万元。同时,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采取不严、整改效果不佳的,共下发督查单10份,通报至属地政府。 下步,宁波市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民生导向,进一步健全“新增可发现、存量可核查、卫片查疑似”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以及问题移交、整改、督办机制,做到逐一整治、逐一验收、逐一销号,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