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42/2021-80916 发布机构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建议〔2021〕116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2-30 10:28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

钟晓晓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建议》(杭114号)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全面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未来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和全面打造共同富裕基本单元的要求,我们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为目标,系统谋划、合力攻坚,未来社区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扎实推进试点与创建工作。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思路,谋划未来社区试点和创建项目达到150个。一是省级试点加快建设。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启动建设未来社区,同年3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建设工作。目前,首批24个试点中,21个已全面开工;第二批36个试点已完成实施方案评审与备案,推进加快开工建设。二是创建制全面启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浙发改基综函〔2021〕228号),正式启动未来社区全面创建工作。经线上专家评审、部门视频联审、实地深入核查等多轮高效审核把关,5月25日,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公布2021年90个未来社区创建名单。本次创建提出整合提升类、拆除重建类、拆改结合类、规划新建类和全域类等“未来社区创建类型,并以整合提升类、拆改结合类为重点,坚决不搞“一刀切”地大拆大建,梯次推动“九大场景”落地,争取到今年底明年初,一批创建项目率先见形象。三是不断强化理论创新。通过试点实践探索,形成了一套试点筛选、征地拆迁、方案编制、土地出让、监督管理的行之有效做法,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发改基综〔2020〕195号),起草编撰了《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总报告》《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运营导则》,启动一系列的标准研究。

(二)有序推动数字社会落地未来社区。在省发改委牵头推动下,我们一体化推进未来社区创建与数字社会建设,把未来社区打造成为数字社会落地应用核心场景。一是组建专班。省发改委组建数字社会工作专班,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同步推动市、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二是梳理应用。研究确定未来社区数字社会建设总体架构和工作方案,全面梳场景功能应用328项,提炼高频应用39项,其中,可推广应用177项,近期攻关109项,逐步实现42项。三是平台上线。完成未来社区服务应用商城内测并正式上线公测,完成176个应用场景在平台上线。四是开门问策。组织开展“集众智·慧大家——未来社区数字社会大家谈”活动,征集1500多条意见建议,有关市场主体与评出的20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金点子”进行结对,推动开发与落地应用。五是推进落地。全省70个数字社会先行示范社区中,已有36个落地社区智慧平台,应用场景落地超过300个。六是多跨联动。对接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联动攻坚,推进“智慧医疗”“社区文化”等落地社区。七是强化标准。编制未来社区数字化总体架构、智能设备接入、场景应用开发与应用接入、移动端开发框架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等5大领域技术标准规范白皮书并上报省标,拟定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三)联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着力打造共同富裕基本单元。2021年7月未来社区工作职责移交后,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由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领导,完成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组建,22家省级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开展实体化运作,齐心协力联动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与未来社区建设。7月份以来,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省专班成员单位会议、桐庐现场会、月度工作例会,对未来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同时,下发未来社区创建摸排通知,按照“表内+表外”的思路,谋划新一批创建项目。截至8月20日,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已扩面到301个,其中表单内150个,表单外151个,其中乡村新社区共67个。同时,按照“标配+选配”的要求,积极开展未来社区创建标准和评价办法的修订完善,组织开展第三批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和第四批创建项目方案申报。开展未来社区运营“最佳实践”案例征集评比,优化未来社区CIM平台,谋划未来社区数字化迭代升级。开展社区专项规划建设试点,努力将未来社区理念贯穿城乡建设管理全过程全领域,落实到城市新建和旧改工作中,着力将未来社区创新打造成为共同富裕基本单元。

二、坚持协同协作,强化政策保障

(一)协同省级部门出政策。按照袁省长“大胆创新未来社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指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并进一步协调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共同支撑未来社区创建。目前,省文旅厅印发了《关于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施意见》(浙文旅公共〔2020〕1号),保障社区公共文化空间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浙发改基综〔2020〕297号),进一步畅通财政金融支持未来社区建设渠道;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高质量营造未来社区教育场景的实施意见》(浙教规〔2021〕23号),高质量营造富有浙江特色的未来教育场景;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健康场景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未来社区健康场景建设。

(二)突出专业领域谋标准。围绕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建设要求,深化技术创新,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专班办公室已经启动《浙江省第四批未来社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未来社区创建考核评价办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含公共服务配置)》等研究,并形成了初步成果;省经信厅牵头出台《浙江省“城市大脑”建设应用行动方案》,强化未来社区建设的互联网络、5G等基础新基建支撑;省科技厅在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设立“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开发标准构建及应用示范”专题,投入资金500万,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700万元;省民政厅推进全省未来社区示范性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搭建跨部门“多方协同”社区治理基础数据库,提高社区智慧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研究制定《未来社区规划实施控制指标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强化规划指标在未来社区实施环节的合理性;省建设厅制定实施了绿色建筑设计、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等标准,并提出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基于绿建技术的浙江省未来社区城市更新应用技术要点》等研究制定,组织做好绿色建筑、装配式等技术在未来社区落地保障工作。同时,正在与省邮政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关于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智慧快递物流集成服务空间的实施意见》;省卫健委正在大力推广社区智慧健康服务站和0—3岁社区托育点。

三、坚持迭代完善,深入推进工作

(一)不断深化未来社区建设理念内涵。未来社区既是一项改革创新,又是发展目标,更是民生福祉,是改革、发展、民生的高度融合。按照袁家军书记关于未来社区“四个牢牢把握”和“四个防止”的精神实质,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要围绕为中国未来城镇化、乡村振兴寻找最优解决方案和和打造现代“乌托邦”式的理想家园,全面准确理解未来社区“139”理念,充分发挥地方创造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允许在创建过程中试错、调整和完善。城镇未来社区不管是新建还是改造的,都要突出硬件+软件、制度+技术,见物+见人、有形+有神,要坚持投建管运一体化,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推动公共服务全面升级,最大限度实现共治共享、共生共荣的美好愿景。乡村未来社区要坚持“五个三”的理念,即围绕“三个化”(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依靠“三个人”(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着眼“三个有”(有人来、有事干、有钱赚),通过“三个造”(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体验“三个味”(乡土味、乡愁味、乡亲味)。

(二)全面加快未来社区建设。一是坚持需求导向。不搞“九场景”的生搬硬套、不搞“33项指标”的机械教条,而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坚持共性+个性、标配+选配,做精做亮优势场景,抓好核心需求、个性指标落地见效。因地制宜做好各个社区各类人群的需求调研,从各个龄段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梳理需求清单、场景清单、服务清单,积极打造未来邻里、未来教育、未来健康、未来服务、未来治理等“标配”场景。在此基础上,针对老幼群体、残疾人群体等重点人群,需落实完善相应的养老、托幼、残疾人服务等公共服务空间与设施,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空地、荒地、政府公共用房等空间资源,加快社区范围内公共服务均等普及,努力实现社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做到软硬兼施、见物见人、有形有神。二是积极引导社群参与。发掘“自燃型”居民,扩大“助燃型”群体,减少“阻燃型”行为,引导居民“以社区为家、在社区当家”,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参与运营,切实把社区营造成共建共创共享、共治共生共荣的幸福美好家园。三是加强长效运营。新建类落实运营前置,将运营思维整体贯穿到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为公共服务植入充分预留物理空间,抓好公共服务分级配置提升,确保场景之间相互打通融合。旧改类促进物业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增强居民获得感。四是培育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积极引进专业机构,围绕总承包式综合运营服务和单项优质服务,培育一批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实现未来社区整体生态营造。,发展壮大未来社区产业联盟和运营商名录,统分结合、对号入座,加强供需对接和信息共享。五是加强技术培训指导。省市县专班将进一步加强配套服务,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优质资源整合,服务好,提炼好,打造好未来社区样板。

(三)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闭环工作机制。依托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强化省级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联动,加快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工作机制。一是畅通发现问题渠道。强化多部门横向协同紧密度,建立部门协同、省地联动、智库支撑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按照“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协调服务”的“三个常态化”要求,分批分组赴各地开展调研和督导,重点掌握各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安排,梳理问题清单和创新清单,协调解决具体困难问题。二是健全解决问题能力。省级层面通过配套政策赋能、技术标准研究、产品服务创新多措并举,全方位、立体化针对未来社区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破解。同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督促各地充分发挥属地统筹中坚作用,在建立未来社区工作专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专班实体化运作,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实质性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政策综合集成落地,鼓励以“非禁止勇尝试”的态度探索未来社区的“未来路径”。三是及时评判工作成效。专班办公室立足工作实际,更大程度、更大范围调动地方积极性,动态迭代“三化九场景”建设标准,推动工作高质量深入开展。按照“宽进严定”的原则,定期组织督查复盘,抓牢底线要求,督促各地切实杜绝“等靠看”现象,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人才细则、土地政策、空间规划、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推动相关创新政策落地。

(四)完善未来社区系列配套支持政策。依托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争取指导支持,通过省部共建等方式,开展试点、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一些顶层设计“天花板”,率先形成一批走在前列、引领未来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围绕优质公共服务下沉未来社区,加快部门优势政策资源优先供给,推动民政、卫健、交通、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支持政策意见先行出台。一是由省民政厅牵头制定《高质量发展未来社区民政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二是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支持未来社区打造“升级版”医疗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由省商务厅牵头制定《支持未来社区推进智慧物流集成服务的实施意见》,健全社区物流服务体系;四是由省体育局牵头制定《高质量打造未来社区体育健身空间的实施意见》,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五是由省人力社保厅牵头制定《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创业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创业活力;六是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制定《支持未来社区空间资源高效利用的意见》,加大空间挖潜力度;七是由省建设厅牵头制订《绿色城乡建设实施意见》,对绿色建筑等方面提出细化支持政策和举措。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的指导与贯彻落实,将省级支持政策与地方未来社区创建实际层层衔接,确保充分用足用好政策红利,真正让利于民、让利于企。八是省财政厅将进一步落实好对市、县(市、区)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成效予以考核奖励的激励政策,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补助资金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引导地方加强在引才、留才方面的探索创新。进一步督促引导市、县(市、区)在未来社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多下功夫、下深功夫。一是引导精准化人才画像。鼓励未来社区试点及创建项目所在的设区市政府、县(市、区)政府,打破唯学历的人才定义,结合当地对特色人才的实际需求来招引人才,特别是可以充分结合当地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的优势人才,精准化吸引地方当前发展最紧缺、未来发展最需要的人才。二是鼓励个性化落户政策。鼓励地方创新学历落户、技能落户、职称落户、投资落户、纳税落户、积分落户等个性化的、符合人才诉求和地方需求的人才落户政策,鼓励探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人才租房、购房优惠政策,以房引才。在此基础上,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的人才公寓,实施租购同权。三是加快社区智慧化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智慧化管理和服务社区工作者培育,以适应未来社区发展需要。鼓励社区加强与区域内院校合作,通过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定向委培等模式培养实操性、专业化社区人才队伍。加大对骨干社区工作者的奖励和培育,针对具有突出成果贡献、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力的领军型社区工作者出台奖励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未来社区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冯诗妍,联系电话:1333673897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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