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6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议〔2021〕109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19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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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琴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杭19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过程中部门联动作用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针对问题逐条研判,并会同发展改革、民政、自然资源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上半年,国家层面启动了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省和宁波市分别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试点省和试点城市。22019-2020年,全省共改造老旧小区1015个,建筑面积约3825万平方米,受益群众43.5万户。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体系化。省级层面和11个设区市成立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点工作,湖州等5地列入民生实事。同时,建立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管理系统,对改造项目实施数字化管理,对各地工作进展进行月统计月排名,形成了省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政策保障系统化。两年多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指导意见和试点省工作方案;配套出台了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防疫管控等指导意见。省级财政落实了奖补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4.3亿元、专项债55.8亿元。与此同时,杭州市先后出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资金管理、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方面配套文件。舟山市率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件事”审批。 三是技术指导规范化。我厅和绍兴等6地先后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把改造内容条目化、清单化,并对施工验收、全周期管理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养老、托幼、防疫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托在杭高校、设计院等专家技术力量,对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宁波市印发老旧小区改造质量验收导则。衢州、台州、丽水等地积极开展设计师进小区活动,为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虽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利益诉求多,随着工作不断推进,暴露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居民需求不一致,内容安排要更合理。二是统筹协调缺乏整体性,组织保障要更系统。三是公共配套改造难度大,方案制定要更科学。下一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聚焦关键、破题解难,重点在五方面下功夫: (一) 抓好部门联动,完善组织保障 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进政策保障、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拿出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意见,帮助基层解决现实难题。各级建设部门做好牵头工作,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整合各条线面向社区、小区的政策资源,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方案联合审查、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提高审批和监管的效能。街道乡镇和社区要明确职责,指导他们做好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民意征求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 (二)注重规划先行,强化系统推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抓好顶层设计,确定目标任务。在城市更新全域统筹再规划的基础上,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审核和落实。2021年,改造800个以上老旧小区;到2025年底,改造不少于3000个老旧小区。另一方面,要抓好部门联动、整体推进。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安小区建设、垃圾分类等有机结合,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实现“综合改一次”。 (三)坚持多方参与,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做好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民意征求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二是健全共建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坚持“群众的事情商量着办”,采取民主意愿选择、民主方案讨论的形式,汇总居民需求,形成改造清单;开展“点单式”改造,由居民勾选改造内容,合理安排实施项目;邀请居民代表会商,编制并公示设计方案,确保能改则改、愿改尽改。三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一小区(片区)一专家”制度,搭建施工方与居民的沟通桥梁,在共商共谋中有效提升项目的改造品质。 (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做细做实,打造精品工程。一是制定出台《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规范和标准》,对项目申报、改造内容确定、计划生成、改造时序、项目监管、后续管理等进行规范。二是加强工程管理。优先推行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等模式,优化施工进度,守牢质量安全生命线,减少改造工程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三是修改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考评内容,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老旧小区动态评估体系。四是抓好长效管理。通过“三社联动”,优化提升“基层治理四平台”,改造后的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建立综合执法、建设、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各类问题既有人管、更管到位。 (五)创新改造模式,构建数字社区 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力打造新时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浙江样板。一是丰富改造类型。在国办发〔2020〕23号文件明确的“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综合整治型改造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推动“拆改结合”项目落实。按照“拆改结合”适用范围进行全面排摸,实现危旧房“实质性”解危。二是推进片区改造。通过采取相邻小区联动、社区公共空间协同开发等模式,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空地、荒地、闲置地及闲置房屋等存量资源,构建完整居住社区,打造“15分钟生活圈”。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搭建集综合安防、建筑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和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应用管理平台,“补短板”式嵌入“三化九场景”功能,积极推进整合提升类、拆改结合类未来社区建设项目落地。 联络人:潘辉,联系电话:0571-8105081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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