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8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议〔2021〕78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温140号建议的答复 |
||||
|
||||
陈开茂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回收处理技术改造的建议》(温140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阐述了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工作现状,指出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气控制和飞灰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技术改造”、“焚烧厂的厂区应配套建设飞灰处理站”、“建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宣传基地”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给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近年来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垃圾革命”,率先实现了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取得了历史性的阶段成果。 (一)聚焦顶层设计,编织制度体系。政策法规方面,颁布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导意见,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从制度上解决“源头怎么减、过程怎么分、设施怎么建”等问题。规划体系方面,编制全省源头减量、回收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各地分别编制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等专项规划。标准规范方面,颁布全国首部城乡垃圾分类省级标准,统一基本分类类别、标志标识和收集容器颜色。编制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城镇垃圾分类工作指南等10余个技术标准。 (二)聚焦设施建设,强化末梢动能。一是调结构,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快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填埋项目退出和生态修复工作。二是抓能力。紧盯“零填埋”目标,全面实施处理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时充分考虑飞灰处理站的配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27座(其中焚烧71座),总处理能力9.36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全省已实现“零填埋”。三是树标杆。按照技术先进、排放清洁、外形美观的要求,打造了一批以杭州九峰、宁波洞桥、衢州光大等为代表排放严于欧盟标准的垃圾焚烧厂,并作为对外开放的环保科普基地和垃圾分类体验中心,供市民参观学习。 (三)聚焦控量目标,深挖减量潜能。发挥专班运作优势,完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构建整体智治体系。生产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包装通用规范》,推行可循环包装材料,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流通环节,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在超市、农贸市场等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果蔬集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消费环节,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使用一次性杯具,饭店(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学校、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等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回收环节,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不断健全回收体系,全省共建有分拣中心200个、培育有实力的回收骨干企业32家。通过综合施策,进入末端处理的垃圾总量增长势头明显遏制,到2020年底,已实现“零增长”。 (四)聚焦多元治理,创新分类模式。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村为重点,以居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智能账户”、杭州市余杭区“三简三全”、宁波市江北区“三导”、湖州市“精准分类”、金华市“两定四分”、温岭市“物业+”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完善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市场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营管理,培育了以“虎哥”“搭把手”等为代表的回收骨干企业。同时,加强智慧管理,强化垃圾分类各环节数字监管,如宁波等地部分小区投放点实施智能称重、智能监控和AI识别,全省餐厨垃圾运输基本实现车载称重和定位等。 (五)聚焦宣传引导,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文明风尚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八进”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政务短视频+垃圾分类”联盟,开设垃圾分类专栏和相关曝光栏目,举行垃圾分类“达人挑战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加大对不分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全省累计立案11万余起,罚款金额2080多万元,形成有效震慑。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但客观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分类意识还不够强,良好习惯还有待养成,宣传教育还需加强;二是个别县市分类体系还不够健全,设施配置不够规范,存在混收混运、“抛洒滴漏”等问题;三是个别地区垃圾处置设施比较老旧,工艺较为落后,还需提升改造;四是管理还不够精细,全程分类闭环管理还比较粗放,部分定时定点小区投放时间设置不合理等,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对标对表“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目标、强化举措,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努力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 (一)加快能级提档。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系统谋划一批老旧处理设施,特别是硫化床、中转站的提标改造项目和地处城市之中的焚烧厂烟气回收技术改造项目,提升垃圾治理综合能力。组织各地开展填埋场综合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已封场填埋场的剩余库容,无害化处置飞灰;加快老旧中转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淘汰或更新不合格分类运输车辆,进一步完善收运网络。今年将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座,新增日处理能力4000吨以上。 (二)实施数字赋能。按照我省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今年将建成省级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对投放、收运和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全覆盖,实现“一张网”监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装、树、联”工作,重点加强焚烧厂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开展技术攻关。会同省科技厅、相关科研院所加强易腐垃圾核心技术攻关,解决易腐垃圾处理产物出路问题。全面开展垃圾填埋场专项治理,编制行动计划和项目清单,对全省所有填埋场开展综合评估,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系统解决渗滤液处理、臭气扰民等问题。加快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配合生态环境厅重点解决焚烧飞灰处置工艺技术攻关,研究探索水泥窑协同处置、高温熔融等飞灰处置新技术。 (四)强化分类宣传。以今年5月1日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垃圾分类全社会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按照环保设施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垃圾焚烧厂周边环境改造工作,继续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和科普宣传基地。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作用,组建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联系人:郑乐 联系电话:0571-8989214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4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