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72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议〔2021〕106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台15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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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标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台15号建议《关于加强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转包挂靠行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建筑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加强整治建筑市场违法转包挂靠行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始终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2020年,全省共排查项目29007个,涉及建设单位20983家,施工单位19278家,共排查出125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建设单位69家,施工企业73家,共计罚款总额2209万元。同时,逐步推行电子招投标,提高招投标透明度,增加围串标难度;研究制定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有效防止招标人通过设置歧视性、倾向性条款;优化评标办法,着力推动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规范发展。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不断规范,违法发包、转包及挂靠等现象易发高发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正如建议中提到的,相关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诚信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围标串标和转包、挂靠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针对提案建议,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切实解决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厅于2021年6月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省级督查三阶段,重点针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同时,总结整治成果,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建筑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持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继续开展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无法律法规依据限制性措施的清理工作,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积极探索推进在招投标活动中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定标,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和“居家”评标,积极研究明标和暗标相结合的评标形式,减少评标的人为因素干扰;制定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版)》,逐步构建全省统一的招投标制度体系;逐步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 三、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在台州、衢州试点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探索工程监理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模式。此外,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拟出台《关于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质量责任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发包制度,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全面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培育。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督促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支付到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监管,结合线上监管和实地督查方式,促进企业强化施工现场管理,遏制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化。同时鼓励支持建筑类职业院校、建筑企业建设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立职业教育与技能实操共融互惠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培训、实操训练与现场施工有机结合,提升建筑工人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促进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发展。 五、强化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信用评价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积极推动监管数字化改革,根据“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围绕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统一开放的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形成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建设事业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能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邵思茗 ,电话:0571-8105084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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