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35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议〔2021〕92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绍73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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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慧兰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绍73号建议《关于规范商品房建设、装修的建议 》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规范商品房建设、装修的四点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住宅全装修推进的基本情况 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住宅交付模式,有利于资源节约和节能环保,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质量强省战略。我省自2016年10月在全国率先实施住宅全装修以来,依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政策供给,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质量管控,住宅全装修工作有序推进。目前,2017—2020年,全省累计新开工全装修住宅面积1.17亿平方米,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从2017年的12%提高到2020年的30%,相关指标均居于全国前列。 但随着住宅全装修的深入实施,2019年上半年开始出现了信访投诉增多的现象。为此,2019年8月我厅专门组成4个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全省11个设区市和30个县(市、区),对全省住宅全装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评估,项永丹厅长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在住宅全装修实施前,市场上不论是家庭装修还是“精装修”也有不少质量、价格等纠纷,这些问题大多通过市场和社会机制得以解决,但随着住宅全装修的推进实施,大量投诉纠纷集中反映到信访和相关政府部门。特别是一些未办理装修施工许可的“精装修”项目,属于“毛坯竣验装修交付”,相对于全过程监管的住宅全装修项目,问题较多,信访投诉也集中反映在此类项目上。 针对调研了解的情况,我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住宅全装修的实施管理。一是完善政策保障。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加强质量管控等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政策执行各地反响情况良好,全省涉及住宅全装修的信访投诉下降趋势比较明显。二是坚持样板引路。出台《关于做好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板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样板房设置、保留时间、质量管理、预售管理等要求。目前,全省各地都已实行交付样板房制度,同时还积极探索和尝试现房销售模式。三是推广成熟做法。召开现场观摩会,全面推广杭州市萧山区住宅全装修经验做法。萧山区在全国首创样板房“一实体两公证”制度,成功探索“所见即所得”监管模式,努力实现“购房前看得见、装修时全透明、交付后有保险”。 特别是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我厅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推进质量标准化。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同时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加快整体智治等方面,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支撑。二是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制订下发了《浙江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研究出台《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标准化有关要求,构建覆盖项目参建主体和建设重点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同时在温州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场会,推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阶段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阳光验收”制度,试点开展住宅工程业主体验制度。四是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开展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从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上保障工程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您所提的工作建议,我厅将按照系统观念,坚持精准施策,严格质量把控,持续推动全省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规范住宅全装修管理。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二是严格交付样板房制度。严格样板房设置、施工、验收等要求和保留时间。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三是积极推进装配化装修。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应用整体厨房、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加强装配化装修在商品住房中的应用,提升住宅装修品质。 (二)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一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抓紧研究修订省钱江杯(优质工程)认定和省标准化优良工地评审办法,将标准化作为工程建设领域评优、评奖及示范立项的必备条件,同时,制定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等标准,健全技术标准支撑。二是加强过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推进标准化的职责,加强对设计、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形成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管理严格的标准化推进机制。三是扎实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示范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建立适合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首要责任,规范其在销售、宣传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二是加强联动管理。制定工程质量与预售许可联动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一是提倡优质优价。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实施技术、商务、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二是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查处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信用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库,实现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相关联,同时量化“两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行为,建立健全动态评价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今后在推动住宅全装修方面继续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 郭文信 联系电话:0571—8105084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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