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1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建议〔2021〕113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7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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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春代表: 您领衔在省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快递服务配送体系的建议》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我们认为您领衔提出的将快递设施作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将快递驿站等纳入住宅建设公共配套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等方法进一步完善我省快递服务配送体系,很有针对性、指导性,对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很有借鉴意义。经商省邮政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浙江省快递业务量完成179.64亿件,同比增长35.3%,浙江省快递业务量占长三角三省一市快递业务量的58%,快递业规模继续保持在长三角区域的绝对引领地位,全省业务量预计占全球包裹量份额的12%左右,规模已与美国相当。随着快递业务量的逐年猛增,快递末端配送压力越来越大,“最后一公里”问题已成为制约快递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工作举措 一是推动出台《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从规划、用地、车辆通行、投递服务、“两进一出”等方面作出了相关保障规定,将快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末端服务设施、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依法给予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辆城市通行和停靠作业的便利;明确新建、改建住宅区、商业区等应当同步设计、建设末端服务设施、场所,鼓励共建、共享末端服务设施、场所;规定支持快递经营者入驻各类园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快递产业发展。该条例草案已于4月22日通过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后续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指导省快递行业协会制定并发布《浙江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配合即将出台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末端投递车辆的通行难、停靠难问题,使行业末端运输能力得到了一定提升。 三是牵头制定并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智能信包箱通用技术规范》,填补了我省传统信报箱智能化升级工作的空缺,为传统信报箱智能化升级的设计、制造、选型、安装、验收和使用提供了标准规范依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全面推动传统信报箱的升级换代,助力末端智能投递设施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服务民生为主导思想,规范和指导邮政业末端服务设施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形成我省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智能末端服务体系,提高末端服务智能化水平,更好服务消费增长和百姓生活。 联系人:张俊杰 联系电话:0571-8105093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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