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39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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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奕玮委员: 您在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67号提案《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上半年,国家层面启动了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省和宁波市分别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试点省和试点城市。2019-2020年,全省共改造老旧小区1015个,建筑面积约3825万平方米,受益群众43.5万户。主要成效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机制体系化。省级层面和11个设区市成立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点工作,湖州等5地列入民生实事。同时,建立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管理系统,对改造项目实施数字化管理,对各地工作进展进行月统计月排名,形成了省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政策保障系统化。两年多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指导意见和试点省工作方案;配套出台了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防疫管控等指导意见。省级财政落实了奖补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4.3亿元、专项债55.8亿元。与此同时,杭州市先后出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资金管理、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方面配套文件。舟山市率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件事”审批。 三是技术指导规范化。我厅和绍兴等6地先后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把改造内容条目化、清单化,并对施工验收、全周期管理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养老、托幼、防疫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托在杭高校、设计院等专家技术力量,对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点对点现场指导。宁波市印发老旧小区改造质量验收导则。衢州、台州、丽水等地积极开展设计师进小区活动,为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虽然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您所言,老旧小区是现代化城市及社区治理的一大“心病”。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规划引领。一是摸底改造需求。组织编制改造规划计划,组织进一步摸排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确定“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和项目清单。优先将2000年前建成有改造需求的老旧小区和存在C级、D级危房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二是把握改造范围。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弱,服务配套少的老旧小区是改造重点;拆改结合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对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这三类。三是做好统筹推进。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海绵城市、智慧安防小区、垃圾分类、管线迁改等工作统筹起来,充分考虑几项工作关联性,协调各部门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 二、提升改造实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生工程,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模式上因地制宜。老旧小区的条件千差万别,科学实施,不搞一刀切。同时,要跳出“就小区改小区”的圈子,以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为目标,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周边高度关联的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项目统筹实施。二是内容上丰富全面。提供“菜单式”改造,基本的水电气路配套设施是标配,要确保改到位,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二次供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做到应改尽改。同时,又要在“保基本”的基础上有所提升,增加停车设施、充电桩、文化休闲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还要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三是组织上体现共同缔造。一方面,乡镇街道牵头制定改造方案,便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组织。另一方面,通过“群众的事情要商量着办”,充分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鼓励政策创新。针对老旧小区政策突破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需要靠创新来解决。一要鼓励社会参与。我们正在引导各地参考杭州的经验做法,鼓励国有企事业无偿提供老旧小区周边的存量房屋给社区使用,增加资源供给,用于养老托幼,降低成本。同时可以考虑将片区内的停车设施、广告、物业服务等打包运维,增强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二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除了用好财政资金以外,还要强化居民主体作用和金融机构支持。一方面,在鼓励居民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方式参与改造的基础上,对拆除新建的老旧小区,原则上建设资金由产权人按照原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另一方面,指导各地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创新经济政策和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三要强化资源整合。打破“小区问题小区解决”的思维惯性,从社区层面整体考虑。通过采取相邻小区联动改造、社区公共空间协同开发等模式,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空地、荒地、闲置地及闲置房屋等存量资源,为新建停车场(库)、加装电梯及各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等腾挪出空间和资源。 四、注重长效管理。一是加强基层自治。在改造中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作用,发挥“三社联动”协调参与优势,加强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的协调沟通,减少矛盾纠纷。二是完善运维管理。鼓励改造后的小区实行物业或准物业管理,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各负其责,统一有序推进,确保“有人管、管到位”,让居民放心、满意。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指导各地建立综合执法、建设、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执法清单,加强老旧小区的日常监管、智慧监管和长效管理。 联系人:潘辉 联系电话:0571-8105081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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