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56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80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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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有效垃圾分类,打造文明城市标杆”的建议》(第58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垃圾革命”,率先实现了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取得了历史性的阶段成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聚焦顶层设计,编织制度体系。在政策层面,颁布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意见,配套制定实施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创制、文明风尚“五大”专项行动。在技术层面,颁布全国首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编制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城镇垃圾分类工作指南等一批技术规范,基本构建了生活垃圾治理的制度体系,推动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二)聚焦设施建设,强化末梢动能。近年来,我厅把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垃圾治理的先手棋,编制实施垃圾处理设施“十三五”规划,加快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紧盯“零填埋”目标,大力开展处理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2019-2020年,新(改、扩)建处理设施69座,新增日处理能力3.45万吨,处理能力大幅跃升。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27座,总处理能力9.36万吨/日,实际处理约7.2万吨/日,基本实现了县域为单元的生活垃圾处置平衡,率先在全国建成原生垃圾“零填埋”省份。 (三)聚焦控量目标,深挖减量潜能。发挥专班运作优势,完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构建整体智治体系。生产环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色包装通用规范》,推行可循环包装材料,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流通环节,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在超市、农贸市场等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果蔬集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消费环节,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使用一次性杯具,饭店(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学校、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等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回收环节,合理布局回收网点,不断健全回收体系,全省共建有分拣中心200个、培育有实力的回收骨干企业32家。通过综合施策,进入末端处理的垃圾总量增长势头明显遏制,到2020年底,已实现“零增长”。 (四)聚焦多元治理,创新分类模式。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村为重点,以居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智能账户”、杭州市余杭区“三简三全”、宁波市江北区“三导”、湖州市“精准分类”、金华市“两定四分”、温岭市“物业+”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完善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市场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营管理,培育了以“虎哥”“搭把手”等为代表的回收骨干企业。同时,加强智慧管理,强化垃圾分类各环节监管,如宁波等地部分小区投放点实施智能称重、智能监控和AI识别,全省餐厨垃圾运输基本实现车载称重和定位等。 (五)聚焦宣传引导,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文明风尚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八进”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政务短视频+垃圾分类”联盟,开设垃圾分类专栏和相关曝光栏目,举行垃圾分类“达人挑战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日益浓厚。同时,加大对不分类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年全省累计立案11万余起,罚款金额2080多万元,形成有效震慑。 二、存在的问题 诚如您所言,虽然我省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分类意识还不够强,良好习惯还有待养成,宣传教育还需加强;二是个别县市分类体系还不够健全,设施配置不够规范,存在混收混运等问题;三是管理还不够精细,全程分类闭环管理还比较粗放,部分定时定点小区投放时间设置不合理等,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努力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 (一)促进提质增效。结合“十四五”规划,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提出到2022年底实现“全程分类、回收网络、资源利用、数字监管、城乡统筹”五个全覆盖工作目标。加快推进老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今年将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座,新增日处理能力4000吨以上。同时,组织各地开展填埋场综合评估,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系统解决渗滤液、臭气等问题,加快老旧中转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淘汰或更新不合格分类运输车辆,进一步完善收运网络。 (二)强化科学管理。在总结提炼各地创新做法和有益实践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推广“定时定点”的分类模式,并确定了全省60%以上的居住小区和商业街实现“定时定点”的年度目标。严格实行四分类。加强物业管理,配齐配全“四分类”投放设施,提高小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分出率。实现应收尽收。根据《浙江省低价值再生资源指导目录》,指导各地出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对废玻璃、废纺衣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应收尽收。科学设定投放时间。根据小区人员的构成情况,充分考虑各类从业人员工作特点、作息时间,因地制宜增设相关备用投放设施,设立误时投放点,方便群众投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垃圾未分类投放、混收混运等违法行为,采取处罚等强制措施,增强刚性约束。 (三)突出习惯养成。实施精准投放,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关键是要深入发动群众、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创新活动载体。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八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生动性、趣味性。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作用,组建志愿服务队和督导员队伍,在早晚投放高峰期,开展桶边督导和入户宣导,督促居民提高分类准确率。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设置智能回收箱、“二维码追踪溯源”等方式,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兑换积分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四)加强数字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强化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推行智能化分类投放。规范各地分类投放亭、分类驿站建设,融入计量称重、人脸识别、语音提示等智能化功能,实现快速识别、实时监管、数据比对。逐步推行“一户一卡一芯片”的智能账户模式,通过每户专属的分类二维码,实现全社会智能化管理。完善分类运输体系。全面建立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与物业之间的有序衔接。逐步对所有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进行转运实时监控全覆盖。按照四分类的标志标识进行喷涂,实现“桶车对应”分类运输,便于接受全社会监管。建设信息监管平台。在优化提升省级监管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加快市县平台建设,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一张网”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 敏 联系电话:0571-89892097 18806767806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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