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092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76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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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美委员: 您在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的第576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的几点建议 》收悉。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于加强农村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的四点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推广应用情况 我省的装配式农房主要以轻钢结构为主。近几年,我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山区迁建安置农房等推广应用现代建造方式,初步走出一条群众愿意接受的农房建设新路径。同时我省是第一批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在钢结构农房建设上已初见成效,多次受到部领导和省领导的肯定。目前全省已有宝业建设、潮峰钢构、展诚建设等多家建筑业企业参与装配式农房建设,并培育出杭州森武公司等一批农村自建房企业。共有钢结构农房24.66万平米,其中建成17.96万平方米,在建6.70万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大政策扶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结合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及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等工作,推动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实施装配式建造试点。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工程主体造价10%的资金补助;对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农民自建房,在个人贷款服务、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大对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试点县(市、区)的资金扶持,2020年分别给予临安区、柯桥区等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试点地区1500万元和145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加强技术支撑。发挥我省钢结构产业集聚优势,在装配式农房建设中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同时,依托浙江工业大学设计院,开展农村住宅建设产业化研究。杭州市鼓励钢结构农房标准建设,出台了《装配式冷弯薄壁型钢房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团体标准,并对经论证的团体标准可作为图审和验收备案的依据。宁波还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农房工业化标准体系》。 (三)开展试点示范。2016年,将诸暨市马郦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杨汛桥镇竹园童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丽水市莲都区里东村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作为装配式农房试点项目。目前,三个试点项目都已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将开化县为装配式农房推广试点县,临安区、柯桥区作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试点地区,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四)推广临安装配式农房建设模式。一是可提供农户建房贷款。明确每户可贷房屋总价的50%,贷款最大额度30万元,还款周期最长10年,并可选择还款时间,切实解决部分农户建房资金不足问题。二是免费提供轻钢房屋图集。实现图集 VR 三维可视化,农户可直观体验房屋建成后虚拟情景,共有 30 套户型可供选择。三是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带图审批、带图施工、带图验收”“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推动形成人工巡查为主、视频监管为辅的监管新模式。四是实施企业统一为建房农户购买建房保险。施工企业为农户一次性支付3000 元保费,农户最高可获赔付 100 万元,最大限度解除农户后顾之忧。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虽然我省的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下一步,针对您所提的工作建议,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的发展。 (一)加强技术体系研究。加强装配式农房的技术研究,推广适用装配式农房的结构体系和部品构件,以及装配式农房通用图集应用。同时建立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二)严格农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带图审批制度,并对农房建设实行定基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三到场”管理。同时,强化有资质的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严格主体责任落实,规范施工行为,确保质量安全。 (三)加强建筑工匠管理。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诚信管理体系,将农村建筑工匠依规施工与评优奖励结合起来,把管理要求、鼓励措施连接起来,通过行业协会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来推进实施,形成政企社共建的平台管理生态。建立农村建筑工匠资格等级分级,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相关职业资格等级鉴定工作,同时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提升建筑工匠装配式农房建造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宣传引导,普及农村建房知识,提高农民质量安全和防灾意识。同时,通过组织村民代表考察装配式建筑基地、参与项目监督管理等,增强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 联系人:建筑市场建管处 郭文信 联系电话:8105084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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