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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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领域党建统领 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地完成了2021年度“红色物业”项目创建,经各市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我厅抽查,形成2021年度省级“红色物业”项目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进财、叶靓 联系电话:0571-87055107(传真)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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