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由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等单位编制的《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1日。
联系人:葛鑫钬,0571-87052842
附件:《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程》(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