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1-81010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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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厅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督促指导,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确保《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项目顺利完成,2020年12月2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36部法规、规章和71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认真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研究答复各类立法征求意见135件次。对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在省委改革办统一组织下,提出在我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议,努力争取到国务院批复后,立即按照批复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施工图分类审查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对涉及信用评价、招标条件、外地企业备案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清理,督促市县部门废止、修改有关文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厅门户网站专栏、审批服务窗口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4.13万件,均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即时公示结果。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及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用语规范等配套制度,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经法制审核作出的45件行政处罚决定,无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推进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246卷,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跟踪督办,督促指导市县部门防范行政执法风险。2020年厅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9件,全力支持和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努力做好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相关工作,自觉执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作出的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对全系统行政诉讼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指导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应诉能力。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率先编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开展商品房预售合同受疫情影响法律风险调查,联合省律师协会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性法律服务百人团,指导帮助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企业积极应对法律风险。 六是深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把学法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厅党组(扩大)会议重要议程,今年以来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处(科)长和公职律师共230多人参加培训。组织编印并免费发放2500多套《建设法规汇编》,作为全系统学法普法的重要资料。全面落实普法责任,重点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为重点的普法活动,为法律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从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围绕建筑业改革发展、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传统村落保护、物业管理等重点、难点工作,统筹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法规、规章制定和修改建议,推进具有开创性、创新性的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核心业务数字化和法治建设数字化同步谋划、同步实施,以数字化手段实现业务和法治的深度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法律法规库、标准规范库、指导案例库和法制审核、行政应诉等辅助系统,为法制工作人员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对智能化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迭代升级,提升群众和企业网上办、掌上办的用户体验,打造流程更优化、办理更规范、全程可记录的数字化审批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优化督查评查方式方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加大督查评查的覆盖面、穿透力和实效性。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治理滥用信用评价、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类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动态更新和有效应用机制,大力推广教科书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要求,以程序规范减少实体隐患。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加强对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败诉案件的分析研究,聚焦风险高发领域,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有效降低诉讼风险和败诉风险。注重建设行业法律风险防范,建立法治建设联系点,以点带面指导和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五是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关键少数和一线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全国法治宣传日、新法实施日等重要时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提升法治宣传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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