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2017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8〕3号),由浙江省燃气协会等单位编制的《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14日。
联系人:葛鑫钬,0571-87052842。
附件:《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报批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