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房排查录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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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省于11月份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3月8日,温州市完成农房排查录入160000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111824户)、完成率100%,总量和完成率均位居全省第一。 强化谋划协同。市、县两级危改办专班运行,建立市、县、乡、村一条线工作模式。一是科学决策到位,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和计划,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高效、精准排查,镇街村干部积极配合。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原“一户一档”存量测算排查费用,向财政部门申请落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排查鉴定经费,如瓯海区、乐清市已分别落实500万元、1100万元专项经费。三是协助配合到位,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大数据资源优势,住建部门协助各地联系落实第三方专业排查机构,其他部门为乡镇街道提供公共房屋、用于出租和生产经营房屋的基本信息,推进重点排查全覆盖,提高排查效率。 强化服务指导。时刻关注排查阶段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各阶段、各环节遇到的难题;并随时进行讨论研究解决,确保问题不过夜。一是指导化解入户排查难,指导各地协同乡镇街道安排村居、网格、驻村等干部做好现场带路指引,特别是乐清市为14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证,持证排查提升村民接受度,化解排查人员入户难问题。二是指导化解信息采集难,通过“纸质版信息调查+移动端录入更新”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利用人口普查、村居管理、村社换届等资源提前收集身份证号码、土地性质、工程概况等信息,化解现场录入信息采集难问题。三是指导化解查漏补缺难,安排专人对接省系统技术人员,按乡镇为单位梳理存量“一户一档”数、未复核排查录入数、完成率等数据进行比对,指导各地开展排查和信息复核录入,化解县(市、区)查漏补缺难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将农房排查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工作指标。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市、县两级建立日通报制度,每日通报排查录入率和每日录入数,及时督促并指导进度滞后的地方加快推进排查录入工作,按日分解任务、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并按照时间节点实时调整日录入任务数。二是建立督办机制,实施分级督办促落实,进展滞后的后三位由市局领导督促县(市、区)分管领导、进展偏慢的由局处室负责人督促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促落实,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建立会商机制,通过组织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召开督办会商会和落实“点对点”一线工作法直接到点开展专项督导,分析研判,共同确定任务完成时限,压实镇街主要领导责任落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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