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靶向精准”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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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积金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器”和“调节器”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从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的角度,稳妥完善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政策精准,发挥“调节器”作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要求,严格贯彻“房住不炒”要求,中心发挥逆周期稳定作用。一是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严”。严格查询购买地及缴存地不动产信息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未还清住房信息,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明确再次公积金贷款与前次贷款须间隔半年。通过政策引导,调控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二是贷款额度核定“标准严”。根据房地产发展形势,将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通过与“缴存贡献度”关联,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不断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引导缴存职工理性住房消费。 调控精准,发挥“稳定器”作用。中心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按照“保障刚需、支持改善、抑制投机”的原则,多渠道保障群众“住有所居”。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重点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累计支持13余万户家庭购买住房1600多万平方米,支持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保障房建设、经适房申购等12余亿元。按照历年平均值,中、低收入群体占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总数的90%以上,首套住房贷款占比约80%,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占比约90%。同时,4次出台政策放宽租赁住房提取政策,截至目前,为全市1.2万户职工家庭提供住房租赁金额1亿元,住房租赁提取在各类提取中增速最快,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监管精准,发挥“防控器”作用。加强住房贷款关键环节风险防范。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不断健全楼盘准入前严格审查,形成'事前实地调查、事中定期跟踪,事后即时响应'的楼盘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三级审批制度,严把审批关,中心已连续23年年末贷款无逾期,保持全国同行业最好水平。同时,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导向,统筹资金使用,有效解决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不足及全市资金使用不平衡的状况,提高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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